濠滨论坛

点击扫描二维码

查看: 14173|回复: 0

[普法说案] 高速路口改划线后,“天量”罚单能否撤销?专家解读!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1-4-19 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近日,广东佛山广台高速一岔道口“天量”罚单引发热议,有车友查询交通违法时发现62万余人在此处违章。随后当地交警部门通报,该处抓拍设备自去年3月启用以来,累计抓拍交通违法行为18万多宗,已会同相关单位开展核查,并进行增划虚线及地面文字标识等优化。


  如今,地上的线已经改了,但是事情还没有结束,当时“提出质疑”的车主们这两天正忙着申请复议,试图撤销“违章”。


车主撤销“违章”申诉申请已被受理

尚未有车主接到审核通过通知



  4月16日晚,最早爆料“天量违章”的车主袁先生在接受总台央广中国之声《新闻有观点》节目主持人王娴采访时透露,他的申诉申请已经被受理。


  王娴:袁先生您好,您的交通违法消除申请现在怎么样了?审核通过了没有?


  袁先生:没有,现在也只是受理,就是申请成功,初审还没过。


  王娴:您是什么时候申请的?


  袁先生:就我发帖那天4月13日。


  王娴:那也等于是当地的警方纠正了这样一个道路划线的情况之后,您去申请的。


  袁先生:对!


  袁先生介绍,像他这样去申请交通违法消除的车友很多,“我们群里车友,就还没处理的那些人基本上都申请了。”但目前还没有人收到审核通过的通知。


  袁先生说,目前还不知道对这次“违章”的申诉申请能不能通过。与此同时,很多人也有这样一个疑问,既然交警部门迅速修改了地面划线,这是不是说明,原来的划线的确有不合理之处?


  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此前发布的情况通报中称,该路段单向年均车流量约为1900多万车次,该处标志标线、提示牌由道路业主单位按照《道路标志标线》国标设置,经过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违章”记录能被消除吗?

专家:分两种情况提出申诉



  那么,包括袁先生在内的这些车友们的“违章”记录能够被彻底消除吗?


  东南大学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顾大松认为要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就是正式处罚决定还没有做出,“因为现在实践中好多是到年检的时候才去看,看到的时候如果要申诉走一般程序,然后才下处罚决定。”


  还有一种就是已经缴了罚款,相当于处罚决定履行了。如果是在法定的期限,复议期限和起诉期限,还可以提出来。“当然实际上,如果超过复议期限和起诉期限的,可以向一些有权机关,比如原来作出处罚决定机关,还有他的上级机关提出这样的请求,有时候有些机关认为的确不合理或者是显然违法的,他要把它撤掉。”顾大松说。



律师:抓拍违章的目的是为了改善交通

不能舍本逐末,一罚了之



  拍出“天量违章”的是“电子警察”,它原本是一项利警利民的管理手段,用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可以解决警力不足,提高执法效率。然而,如何科学地设置、规范地使用“电子警察”,这成为了新的争论焦点。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律师韩德云的建议之一就是统一规范各地设置使用“电子警察”的标准,严格规范通过“电子警察”查处违章违法行为的程序。韩德云表示,抓拍违章的目的是为了改善交通,绝不能舍本逐末,一罚了之。


  设置电子抓拍装置,首先是为了找到在交通管理当中应该得到的一些数据,根据这些数据分析为什么这么多违章?为什么这些违章会这样出现?它的目的是减少违章行为,减少交通隐患,让交通的持续更公正更公平。而不是去通过罚款就可以压低降低减少一些违章违规事件。


  韩德云:一定要还原设电子警察装置的本来目的,不是以罚款为目的,而是以收集流量收集现场交通行驶的状况以及判断道路标志标线设置是否合理,按这个目的来提高管理交通的能力。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
南通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无图版|站务联系 | 商务合作

信息产业部备案:苏ICP备05014191号-1 经营性ICP许可证:苏B2-20110445 苏公网安备 32060202000307号 © 2001-2019 0513.org All Right Reserved.

投诉争议 技术支持:第一互联 GMT+8, 2024-11-24 00:26 , Processed in 0.233246 second(s), 11 queries , Redis On. 站点统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