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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川网安】吊诡“抢红包”,抢的被抓,发的给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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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1-4-14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一个微信群

忽然进来一个陌生人
他什么也不说
一进群便开始发红包
其他人也什么都不问
只管收红包
透露着诡异的熟练和“默契”

平常人眼里热闹的“抢红包”
在这里却显得十分压抑
最后呢
发红包的给骗了
抢红包的给抓了

 色字头上一把刀
石榴裙下乱葬岗
发红包的叫小康(化名)
遭遇“裸聊”诈骗老套路
先加好友
“小哥哥,可以关注支持一下我嘛?”
载软件
“扫码就可以下载直播APP哦!”
(借机获取手机通讯录)

诱惑“裸聊”
“咱们玩点刺激的!”
(借机获取或制作“裸聊”视频)
露出凶相
 “要不要把视频发给通讯录亲友呢?”
消灾
“你扫这个微信群二维码就可以了!”

小康扫码进了一个五人群
按要求发了2个1000元红包
五人迅速领取红包
发红包游戏却没有结束
删除手机通讯录是另外价格
小康只好继续发红包
不到三个小时
一共发了91个红包
每个红包1000元
......
前后共发了105个红包
共十余万元

抢红包的呢?
以胡某为首的“抢红包”群
“静待”陌生人进群发红包
收了红包再将钱转给“上家”
便能轻松分得提成

虽知这些钱来路不正
但不管也不问
轻松的工作
不菲的收入
只是“走帐”
又没参与犯罪
无本买卖啊

这些年轻人一头栽进去 
频繁更换微信群
解散再建新群
再解散再建新群
如此反复
转移赃款“节节攀升”。
他们跨过了一条叫“法律”的红线

2020年9月
胡某、程某等10余人落网
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近日被检察院提起公诉

 根据我国刑法修正案(六)的规定,明知系犯罪所得钱款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也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一种表现方式。此案中的涉案人员多为90后,其中不乏95后、00后。这些年轻人只看到这是一份轻松且“高薪”的工作,却未注意到背后暗藏的是违法犯罪的陷阱。通过他们的账户,赃款的流向像是被套上层层“密码”,阻碍了司法机关查处和打击。但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即使他们认为自己只是帮忙走账的“工具人”,也不能掩盖他们明知钱款“来路不正”,仍然协助,资金转移的事实。

反诈君提醒
不要裸聊
不要下载陌生链接或软件
遇到诈骗,及时报警
破财消灾,绝路一条
不义之财,不可沾染
自身清白,毁于一旦



来源:南通反诈  
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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