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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快讯] 崇川:无烟灶台超标一律拆除!房屋车位不得捆绑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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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2 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今天(4月12日)中午,崇川区委副书记、区长黄卫锋,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谢小兵带领教育体育、住建、市政园林、城管等区部门负责人走进《民心专列·政风行风热线》直播室,就百姓关注的崇川区老旧小区改造、地铁施工居民楼成危房、南大街星派天地“低音炮”扰民等问题做了回答。
左:崇川区委副书记、区长 黄卫锋右:主持人 石颖
2019年居民请愿书
2019年,崇川区人民中路128号房屋由于地铁施工成了危房,居民们在外过渡已整整两年,房子究竟是原拆原起,还是货币补偿亦或者房屋安置?希望崇川区政府能有实质性地进展。就此问题,崇川区委副书记、区长黄卫锋,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谢小兵分别做了回应:
直播中,崇川区居民反映在老小区改造过程中,因家中原先安装的无烟灶台净宽超出现行规定已被拆除,他对此表示不解。崇川区市政和绿化管理局局长曹建军回答道:

家住市区八仙花苑的市民反映,100多天来,星派天地里两家酒吧“低音炮”通宵达旦,不堪其扰。居民们向多个部门反映,但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对此,黄卫锋说:




市民金女士反映远创云境强制将房屋与车位捆绑销售,这种行为是否合法?崇川区住建局副局长王兵表示:


直播节目一结束,崇川区委副书记、区长黄卫锋立即召集部门负责人现场交办有关投诉事项。
来源:FM970南通新闻广播




南通0

点评

无烟灶台超标一律拆除,应该! 拆除“填平补齐”式违法建筑,为光明小区点赞,给易家桥新村小区差评!  发表于 2021-4-14 14:08
无烟灶台超标一律拆除,应该! 最严重的违法建筑“填平补齐”式居民楼外扩建楼,既不拆除也不作任何查处,恰是为何?  发表于 2021-4-13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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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2 17:2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徐州市
那开发区的远创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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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2 18:3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我主动要拆,联系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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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2 18:5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京市
韩斌网友 发表于 2021-04-12 17:27
那开发区的远创怎么说???

开发区远创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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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2 19:1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徐州市
拆除无烟灶台,防盗窗,法律依据在哪里?是不是个人说了算,个人的权威能代表法律吗?你所规定的标准又是怎么得来的?不要忘了,权代替不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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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2 20:39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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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2 20:4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苏州市
萝卜秧 发表于 2021-04-12 19:13
拆除无烟灶台,防盗窗,法律依据在哪里?是不是个人说了算,个人的权威能代表法律吗?你所规定的标准又是怎么得来的?不要忘了,权代替不了法!

法律允许你做那个突出墙体的灶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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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2 20:5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徐州市
法律哪条规定不允许吗!法无禁止既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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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21-4-12 22:07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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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2 22:4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只租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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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2 23:2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不但无烟灶台外扩严重,有的连窗台、阳台都大幅度向外扩展,下方就用三角架支撑,为了扩展使用面积,毫不顾忌自身和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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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2 23:4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徐州市
萝卜秧 发表于 2021-04-12 20:58
法律哪条规定不允许吗!法无禁止既可为!

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房屋装修活动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或者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对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对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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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2 23:4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徐州市
萝卜秧 发表于 2021-04-12 20:58
法律哪条规定不允许吗!法无禁止既可为!

所以你违法了,无知不代表你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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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3 00:2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无法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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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3 07:0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徐州市
墨菲1981 发表于 2021-04-12 23:44
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房屋装修活动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或者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对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对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150*40的无烟灶台这个规定又是谁规定的!在打谁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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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条规请自行学***这部分不属于九年义务制教育的范围,对法律不清楚又不愿意花时间的请先花钱问律师。  发表于 2021-4-13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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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3 07:5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苏州市
萝卜秧 发表于 2021-04-12 19:13
拆除无烟灶台,防盗窗,法律依据在哪里?是不是个人说了算,个人的权威能代表法律吗?你所规定的标准又是怎么得来的?不要忘了,权代替不了法!

行政执法,法律是谁认定,谁举证!门一直开着,你去起诉! 我们等着看政府“笑话”还是你的“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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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3 07:5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新改造好的小区,超标的无烟灶台还要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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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3 08:1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萝卜秧 发表于 2021-04-13 07:08
150*40的无烟灶台这个规定又是谁规定的!在打谁的脸?

打什么脸?这个标准把历史遗留无烟灶台的影响控制在最小。超标无烟灶台不但严重影响市容市貌,也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就该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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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3 08:1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苏州市
lili888 发表于 2021-04-13 07:54
新改造好的小区,超标的无烟灶台还要拆吗

不拆就是违建惩治套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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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3 08:3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房子 发表于 2021-04-13 07:52
行政执法,法律是谁认定,谁举证!门一直开着,你去起诉! 我们等着看政府“笑话”还是你的“笑话”

真是无知,这个不是那个标准只不过是政府考虑到老百姓实际需求而人性化的标准,从建筑悬挑构建的施工标准你以为就考几个三角架就能长期载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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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4-4-22 19:48
  • 签到天数: 2184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21-4-13 08: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市
    "崇川区人民中路128号房屋由于地铁施工成了危房",这是原地重建,还是货币化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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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1-4-13 10:3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徐州市
    墨菲1981 发表于 2021-04-12 23:44
    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房屋装修活动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或者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对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对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底楼车库后窗改门的算不算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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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1-4-13 12:0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京市
    didi_nt 发表于 2021-04-12 23:22
    不但无烟灶台外扩严重,有的连窗台、阳台都大幅度向外扩展,下方就用三角架支撑,为了扩展使用面积,毫不顾忌自身和公共安全。

    社区领导说的没错,有的人打着无烟灶台的旗号事实上搞违建,不但前后拓宽,左右还拓宽,更搞笑的是厕所外面也是无烟灶,这种就应该全部拆除,那那些没有搞违建的无烟灶台又该怎么处理呢,社区领导来给大家出出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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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1-4-13 12:2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新桃园的无烟灶台就没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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