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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说案] 为解离婚纠纷,一男子酒后强闯法院安检 法院:罚一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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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2 08: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喝了酒怎么就不能进法院?谁规定的?”一位满嘴酒气的老年人大声喊叫,并不顾安检人员阻拦,意图冲击安检卡口,这一幕不久前发生在崇川法院家事法庭。


3月11日,张某中午在家喝了米酒,下午一点半来南通港法庭立案,解决与前妻的析产问题。经过法庭安检时,被安检人员发现饮酒,驻庭法警张洁向其明确告知:根据安检规则,饮酒后不能进入诉讼场所,张某不听劝阻,强行冲击法庭安检门,并言语辱骂、用伞攻击本院安保人员。面对紧急情况,安检人员迅速启动预案,合力将其制服,避免了事态升级。


针对张某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该院决定对张某处以人民币10000元罚款。经过批评教育,张某向安检人员道歉,并表示悔悟。



司法权威不容挑衅亵渎。近年来,全国相继发生多起扰乱法庭秩序、伤害司法人员事件,崇川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庭司法安全的指示要求,增强安保警力,完善联动机制,加强预案演练,筑牢司法安全屏障,确保司法人员人身安全,有效维护了法院审判秩序。



法条链接

第一百一十条 违反法庭规则
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来源:法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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