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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港港] 别上当!市场所谓野生“江刀”系假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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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18 19: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长江刀鱼禁捕之后,长江刀鱼已经在市面上消失。但清明前夕,记者发现,江刀仍是不少饭店的卖点,刀鱼馄饨、刀鱼面也成为春天的网红商品。这些所谓江刀从何而来?

“你所能在外面吃到的刀鱼馄饨、刀鱼面,都是湖刀鱼和海刀鱼。”在北京开设“东方28”、让南通江海鲜进京的餐饮资深老板周建斌直言不讳,“本地江刀原本就不多,前年春天就不能捕了,现在早就没有长江刀鱼出售。”

南通市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处处长吴丘林处介绍:“长江禁捕之后,买卖江刀都属于违法行为。目前市场销售刀鱼都是湖刀和海刀。”

据了解,刀鱼每年春天会随潮流由海洋涌向长江产卵,在此过程中,洄游至长江生长的就是“江刀”,也是禁捕的鱼种;未进入长江的便是“海刀”,而长期生活在湖泊中的是“湖刀”。

三者有何区别?消费者在购买时如何辨别?农业农村局渔业处张杰支招:“湖刀”身薄,眼大,尾巴呈金黄色,身子可弯曲;“海刀”身厚,眼大,头比较红;“江刀”的明显特点则是麟白、尾黑、眼小。“最关键的是,江刀有一股青草香,这是其他刀鱼不具备的。”

长江刀鱼被誉为“长江三鲜”之一。由于环境恶化、捕捞过度等诸多原因,近年来刀鱼资源严重枯竭。随着数量减少,价格不断走高,一些不法分子为获取暴利铤而走险。2020年8月28日,如皋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梅仁洪非法捕捞水产品一案。被告人梅某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长江水域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方法捕捞鲈鱼、刀鱼、鲢鱼等渔获物合计 1.46 千克,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

“禁捕之后,买卖江刀属于违法行为。大家一旦发现这种行为,可以向监管部门举报。”吴丘林表示,发现销售长江刀鱼,执法部门会核查。若确是长江刀鱼,移送农业农村部门和公安部门处理;若非长江刀鱼,则以虚假宣传处理。”

2020年1月1日开始,长达十年的长江“禁渔令”开始实施。全市上下高度重视,整合各方资源,重拳出击,严打非法捕捞犯罪。2020年至2021年2月底,南通地区因涉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引发的刑事案件40件,审结26件,被判处监禁刑48人、缓刑13人。已审结的26件案件中,涉长江流域如皋段10件、海门段7件、通州段3件、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段4件、崇川段2件。

来源:南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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