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接到当事人的咨询,无不围绕着一个问题:结婚以后我的钱是“我的钱”(指个人财产)还是“大家的钱”(指夫妻共同财产)? 看到这个问题,大家都不难想到应该是属于“大家的钱”。如果是以下的案例,答案又会是哪个呢? 案例一:小郭与小陈两人同为二婚,在和小陈结婚之前,小郭在四川成都按揭贷款购置了一套房产并且将该房产出租。婚后,小郭与小陈两人准备做试管婴儿,为了便于治疗,小郭辞去工作专心配合治疗。小郭利用房产租金以及做微商的收入偿还房产贷款,小陈对小郭婚前房产并不知情,亦从未给小郭任何生活费用。不幸的是,双方试管婴儿屡试屡败,小郭向小陈提出了离婚,问道:房产是我婚前购买的,而且一直都是我自己用租金和零散的收入偿还贷款,小陈太过防备从来没有给过我任何的钱,这套房产跟他没有任何关系吧? 小郭是否需要将财产分割给小陈呢? 案例二:小夏与小祝两人均为二婚,小夏婚前按揭贷款购买了一套房产,与小祝结婚后一直用自己的工资收入偿还房产贷款。而小祝婚后苦于创业,但却一无所获,亦未曾参与过房产贷款的偿还。小祝在生意上十分不顺利,小夏一直责怪小祝没有能力养家,打击了小祝的自信心。此后小祝十分颓废,爱上了喝酒和嫖娼,小夏因此与小祝明确声明两人的经济互相独立,各自不要管各自的钱。随后向小祝提出离婚,问道:我婚前的房产一直都是我用个人的工资去偿还的,这个人渣除了会花天酒地,什么钱也没有,从来也不帮我偿还贷款,而且我们两个明确声明过各自的财产独立的,我婚后偿还房产的贷款要不要分给他? 小夏是否需要将财产分割给小祝呢? 案例三:小赖婚前以按揭贷款的形式购置了一套广州房产,随后与小陈相识并结婚,婚后房产贷款一直由小赖使用其工资偿还。小赖与小陈两人因为生活琐事而产生剧烈的矛盾,两人一气之下签订一份协议书约定:广州房产归小赖所有,车辆归小陈所有,两人从签订协议之日起开始分居。两人分居届满两年,小赖起诉离婚,问道:双方已经签订协议书约定好房产和车辆归一方所有,我们婚后无共同财产吧? 小赖与小陈婚后到底有没有共同财产呢? 看完这三个案例,相信各位读者可能都很疑惑,既有约定财产AA制的又有书面的协议约定,想必都是“自己的钱”吧? 然而,笔者很遗憾地告诉各位读者,以上案例都是“大家的钱”。 想必大家会很惊讶,但其实法律早已将个人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划出明确的界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上述的法律规定用通俗一点的话来说,婚后个人的工资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共同还贷及其增值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个人使用工资偿还婚前购置的房产的贷款,属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所以婚后无论一方知情与否,婚后共同还贷及其增值部分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应予以分割。在案例一中小郭需要补偿小陈该部分款项。 那么口头约定夫妻财产AA制是否有效?从前述法律规定而言,夫妻之间对婚前或者婚后所得需要通过书面约定具体的分配形式,也就是说需要通过白纸黑字写明哪部分财产归谁所有。在案例二中,小夏与小祝通过口头约定财产AA制,明面是似乎起到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的效果,但在法律层面上并不然,小夏婚后使用工资偿还的房产贷款及其相对应的增值部分,按照法律规定,还是属于“大家的钱”。 那么在案例三中小赖已经通过书面约定了房产的权属,为什么还是属于“大家的钱”?确实,他们通过书面约定了财产的归属,但是对于婚后共同还贷及其增值部分却没有约定,这属于没有约定,所以按照法律规定,还是属于“大家的钱”。 看到这里,大家不禁觉得婚姻法的规定,无论怎么做都没法规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呢!实在是太不公平了! 但笔者认为其实正是因为大家对于法律规定并不了解,所以按照自己或者参照电视中的做法以为法律就会认可,实质上这是将自己陷入无尽的风险之中的做法。若想要保护自己的财产,最有利的办法就是通过书面约定清楚财产的归属,尤其是婚前购置房产,婚后共同还贷的这部分财产,更需要明确约定,否则就会像案例三一样,无法保护好自己的财产。 当然我们认为在签订该协议时,有条件并且有能力的,可以考虑咨询家事律师或者委托家事律师起草相应的协议书,确保自己的钱真正属于自己。 就像真相只有一个一样,法律规定亦如是,希望大家能正确使用法律守护自己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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