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州湾示范区社会事业发展需要,经示范区管委会有关部门批准,南通通州湾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2名,派遣到南通市公安局通州湾示范区分局工作。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原则组织实施。
1、政治素质好,正义感强,遵纪守法,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 2、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服从工作需要分配,具有吃苦精神、团队协作精神和良好沟通能力,工作认真负责。 3、本人无刑事犯罪记录,无行政处罚记录。 4、辅警:男性,年龄20-30周岁,高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条件。 5、保安:男性,45周岁以下,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6、入职后,服务期限最短为一年。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由南通通州湾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择优聘用。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时间:2021年1月6日-1月13日。(周六周日除外)
地点:通州湾示范区政务分中心二期一楼西侧人力资源市场,电话:82501106。
2、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逐一审核,经审核不具备招聘资格人员,取消参与招聘的资格。 3、报名须知 由本人现场报名,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材料及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所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经查实后将取消录用资格。 4、面试、体检及政审 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符合条件人员进行面试,主要考评应聘者人际沟通能力、实际工作经验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政审。体检由通州湾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和政审合格者予以录用,不合格或因其它因素出现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聘用及待遇 南通通州湾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用人单位。试用期1个月,试用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聘用人员参照通州湾示范区合同制人员工资待遇,统一缴纳“五险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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