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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新闻] 我的举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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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1 23:48 来自AppWap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举报人:朱建明(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明燕生猪养殖场投资人),男,1975年5月6日生,公民身份证号:320624197505065310,住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新中村双渡八组58号。电话:15962943686
      被举报人: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副镇长曹春玉
        经南通市发改委、农业局立项,通州区刘桥镇政府批准,举报人于2007年在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双渡村自己家的承包地上投资兴建了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明燕生猪养殖场,年饲养生猪2500头。受益于党的改革开放好政策,加上我们一家辛勤努力,这几年明燕生猪养殖场逐渐上了正轨,养猪不仅使我们一家脱贫,而且还为市民菜篮子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一、被举报人滥用职权、欺下瞒上、捞取政绩
      2018年9月,被举报人接到通州区刘桥镇政府的一封公开信,告知南通市通州区全区开展生猪养殖管理“百日整治”专项行动,要求明燕生猪养殖场必须在2018年11月30日前关停。
       举报人认真对照国家政策和区文件精神,认为自己投资的生猪养殖场是经过各级行政主管部门严格审批,不存在环境污染、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更不在区政府文件划定的禁养区内……。
      为此,举报人向被举报人提出:依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通州区畜禽养殖区域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通政办〔2015〕119号,第七条规划布局(一)禁养区范围,证明通州区刘桥镇明燕生猪养殖场不在区政府划定的禁养区内,且自己一家人的生计都靠这个生猪养殖场,能不能不拆?即便拆也应当依照区政府的补偿标准来执行?”
      没想到我的噩梦从此开始,2018年11月刘桥镇副镇长曹春玉、主任纪晓玲以及村书记袁高鑫每天上门借所谓环境整治、强拆违建、灭杀瘟猪等逼迫我在搬迁协议上签字……
       二、被举报人唆使、纵容、包庇黑恶势力暴力逼迁
      被举报人唆使、纵容十几个不明身份外地刑满释放人员对我和家人日夜进行跟踪、威胁。这些不明身份人员时不时故意流露自己打架被多次判刑,这几年专门负责在通州区、港闸区负责拆迁。
       不明身份人员自己讲:“刘桥镇有多名拆迁户被他们打伤。其中新联一拆迁户被他们打伤,120直接把人拉走,派出所民警出警后连笔录也没做,被举报人曹春玉副镇长还奖励他2000元以资鼓励。另一新联老人因不堪逼迁,大冬天跳进河里以示抗议,镇上干部却让他们等老人头没入水中快没气了再拉……。(见证据1、2、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第六款其他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者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影响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的情形。由多人实施的,编造或明示暴力违法犯罪经历进行恐吓的,或者以自报组织、头目名号、统一着装、显露纹身、特殊标识以及其他明示、暗示方式,足以使他人感知相关行为的有组织性的,应当认定为“以黑恶势力名义实施”。
        三、被举报人作为刘桥镇政府应诉负责人当庭撒谎、提供假证
          1、被举报人作为刘桥镇出庭应诉负责人在(2019)苏0691行初128号案件审理中辩称:“现场不明身份人员是通过招投标“拆房队”的,原告提到的所谓的光头在第一小段视频资料中出现了几秒钟,拆房队的人员后来出去了,也一直没有再出现”。(2019)苏06行终542号案件审理中辩称:“在场人员是各部门人员,不存在上诉人明燕生猪养殖场所称的社会闲杂人员实施软暴力的情形。上诉人提出的出现在视频中的并非社会闲杂人员”(见证据7)
        事实证明被举报人明显说谎,这2个光头一直在现场,而不是被举报人辩称的几秒钟(见证据6)。其次,他们不是拆房队的,而是刘桥镇专门请来对付拆迁户的刑满释放人员。(见证据3)
         2、(2019)苏0691行初128号案件审理中被举报人一直回避一审法官追问:“光头这些人是哪个公司的?”但被举报人故意答非所问,辩称是通过招标来的。南通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信息公开答复中明确:“光头孙友刚、朱振坤不在南通腾翔房屋搬迁服务公司上岗人员名单上”。(见证据5)
      (2019)苏06行终542号案件审理中被举报人曹春玉提供伪证(一审未提供):“成交通知书、畜禽养殖场关停拆除服务委托合同”。南通腾翔房屋征收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房屋征收劳务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并没有拆除房屋的资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文件规定,拆除房屋需要相关行政许可。(见证据8)
       3、被举报人在信息公开答复中辩:经审查,您申请公开的“2018年11月28日,你单位曹春玉副镇长带领2名南通腾翔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照片圈中2人)姓名、职务、上岗证信息”,本机关不掌握。信息公开答复和庭审前后矛盾,明显在说谎。(见证据:4、7)
         综上所述,被举报人曹春玉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提供伪证、当庭撒谎、违反政策、滥用职权、欺下瞒上、捞取政绩、动用黑恶势力暴力逼迁的罪恶行径不仅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更严重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如果说:“非洲猪瘟是天灾,违法禁养就是人祸”。望贵机关查明事实,依法追究被举报人违法责任。
      (以上举报内容句句属实,有视频、音频为证,如不属实举报人愿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附件证据】证据1:(谈话录音)
       证据2:(谈话录音)附:谈话内容文字版证明:光头孙友刚、朱振坤对举报人实施软暴力。
       证据3:公安机关《执法告知书》证明:孙友刚、朱振坤因寻衅滋事被取保候审,其次证明他们是刑满释放的社会闲杂人员
      证据4:刘桥镇《信息公开答复》证明:被举报人说谎话,前后矛盾。
      证据5:通州住建局《信息公开答复》证明:光头孙友刚、朱振坤不是南通腾翔房屋搬迁服务公司员工,而是刑满释放的社会闲杂人员
      证据6:三张逼签照片证明:被举报人当庭说谎,不明身份人员在现场远远不止被举报人辩称的只有几秒钟,事实是他们在举报人家中十几天,每天跟踪盯梢。
      证据7:一、二庭审笔录、判决复印件证明:被举报人当庭说谎、提供伪证。
      证据8:腾翔公司工商登记信息证明:被举报人当庭说谎,腾翔公司工商登记信息明确该公司没有拆除房屋资质。









                   光盘视频对话文字版
      证据名称:南通市2谈话人:举报人朱建明、光头朱振坤
       光头(34秒):前两天在平潮和人打架,赔别人2万多,要不是有人就进去了,为什么现在我跟政府跑跑,跑跑有好处。
       光头(1分05秒):我吃了两个官司,不多一年半,一次八个月。不能吃时间长,吃时间长就傻了。
      光头(1:52秒):所以这几年跟政府干要有点小算盘,现在小孩上个学平潮要是十一个证都不好办,我每年办十个八个,(老娘家)都在这边,他找你又不好不给办,现在到哪里都讲人脉。原告:他们给你们多少钱一天?
      光头(2分46秒):300元,政府报400元,他给请来的人300元,他(政府)给我的钱是另外的。光头(3分20秒):现在没办法,你要不跟政府跑,干什么事也不好办,我在新联吃的好,刘桥这边吃盒饭,车费也给报的。
       证据名称:南通市谈话人:举报人朱建明,光头朱振坤(多次刑满释放人员)
      光头(1:30秒):我们干这个活基本是和老百姓对立的,新联那块是我负责的,有一家我去就表明:“你好好谈,我是一天算一天的(结账),到最后他拉狗就来咬我,我上车了,我上车以后他骂我……
      光头(2分10秒):然后我就把他打了,然后打电话告诉曹(春玉)镇长说:“我走了”,曹镇长说:“你不能走,你到镇里来吧,然后他说多给你开2000元钱”,被打的人被120拉走了,拉走了就拉走了,派出所也去了,派出所到现场连问谁打的都没有问一下




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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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2 07:2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证据的话去纪委举报

点评

有用吗???  发表于 2021-1-12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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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2 07:4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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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2 08:0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百姓养几头猪说污染环境,要禁养!经审批的规模化养猪也污染环境?难道你吃饭拉屎就不污染环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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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0-18 06:04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21-1-12 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到底有没污染,希望当地政府能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也许废气冲天也许科学养殖,不在附近不是当事人,真的不能判断。
    其次,这种东西涉及到拆迁的,再次让我想起了德国牧师的那段名言!!!当年南通市郊区拆迁的时候不也是有这样类似的事情,多了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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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1-1-12 09:0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扫黑除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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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1-1-12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这个事,2019年又遇上非瘟,导致了猪肉价格飞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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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1-1-12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光看这几个不明身份的光头,就应该知道这些就是老百姓传闻中的黑道大哥,黑道大哥怎么会出现在这个镇政府和百姓沟通的场合中?值得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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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8-11 06:35
  • 签到天数: 163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21-1-12 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从照片上看了有点费解????????????政府的人会是这样一伙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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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1-1-12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样子是你投资了养猪场,在政府拆迁的红线内,价钱没谈拢政府就找杀胚来问候你,没用的,政府支持的拆迁报警起诉都没用,只怪你运气不好。只要拆迁公司不杀人放火他们就是合理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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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违法拆迁我,我将誓死捍卫自己的权益,大不了一条小命陪他们玩玩  发表于 2021-1-12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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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5-12-10 00:12
  • 签到天数: 3989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21-1-12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难怪猪肉要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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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1-1-12 10:2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此案由于符合立案要求试用简易程序,与2020年4月21日通州区人民法院高新区法庭立案,主审法官步静宜
    1. 5月20日传票正常开庭
    2. 6月8日法院传票下午2点开庭,当日中午11点半收到步静宜法官电话取消当日开庭,理由是传票错误也未通知对方,因此不是当日开庭。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我方以为程序合规未与争辩。当日下午3点忽然接到步静宜法官通知,说是被告已到,要求我方必须立刻从平潮到通州高新区法庭开庭。我方照做,立刻打车一个多小时到达参与开庭。
    3. 接步静宜法官电话通知7月8日下午2点开庭,此次未接收到传票。查看通州区人民法院官网开庭记录确认存在当日开庭。但是与上次情况一样,当日中午11点半接到步静宜法官电话取消开庭。理由是步静宜需要去社保局调取资料。我方要求法院出具不开庭书面文件,未果。
    4. 本案在7月21日即将到期,在上次未开庭的情况下直接转普通程序,继续延期3个月
    5. 查看通州区人民法院官网7月29日下午3点半本案开庭,但至今未收到传票并且未通知开庭。
    6. 8月12日法院传票早上9点20开庭,我方在8点半到达高新区法庭,接到步静宜法官通知,同样当日不开庭,是叫我方单独进行交流(之前有电话通知我方单独交流,我方拒绝)。当日9点多把我方叫到办公室并没收我方手机,表达的意思是调取了养老科负责人笔录,认为该城镇私营企业强制缴纳社保时间是2007年的江苏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规定,我方予以反驳,城镇私营企业强制缴纳社保时间至少是从2004年的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开始。尽然步静宜法官威胁我方,此案的判决书她早已写好了,如果不按照她的意思接受对方离谱的调解金额,将按照她已经写好的对我们不利的进行判决。 但是对方在10点左右却到了,此时步静宜在原本说好不开庭的情况下再次组织了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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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21-1-12 10:26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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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1-1-12 10:2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2020)苏06民终3532号。南通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罗勇在判决时竟然可以更改法律依据,权真的大于法,权利大过人民代表大会!这样的法官是不是违法?有人管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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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1-1-12 10:2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阳光6 发表于 2021-01-12 10:24
    此案由于符合立案要求试用简易程序,与2020年4月21日通州区人民法院高新区法庭立案,主审法官步静宜
    1. 5月20日传票正常开庭
    2. 6月8日法院传票下午2点开庭,当日中午11点半收到步静宜法官电话取消当日开庭,理由是传票错误也未通知对方,因此不是当日开庭。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我方以为程序合规未与争辩。当日下午3点忽然接到步静宜法官通知,说是被告已到,要求我方必须立刻从平潮到通州高新区法庭开庭。我方照做,立刻打车一个多小时到达参与开庭。
    3. 接步静宜法官电话通知7月8日下午2点开庭,此次未接收到传票。查看通州区人民法院官网开庭记录确认存在当日开庭。但是与上次情况一样,当日中午11点半接到步静宜法官电话取消开庭。理由是步静宜需要去社保局调取资料。我方要求法院出具不开庭书面文件,未果。
    4. 本案在7月21日即将到期,在上次未开庭的情况下直接转普通程序,继续延期3个月
    5. 查看通州区人民法院官网7月29日下午3点半本案开庭,但至今未收到传票并且未通知开庭。
    6. 8月12日法院传票早上9点20开庭,我方在8点半到达高新区法庭,接到步静宜法官通知,同样当日不开庭,是叫我方单独进行交流(之前有电话通知我方单独交流,我方拒绝)。当日9点多把我方叫到办公室并没收我方手机,表达的意思是调取了养老科负责人笔录,认为该城镇私营企业强制缴纳社保时间是2007年的江苏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规定,我方予以反驳,城镇私营企业强制缴纳社保时间至少是从2004年的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开始。尽然步静宜法官威胁我方,此案的判决书她早已写好了,如果不按照她的意思接受对方离谱的调解金额,将按照她已经写好的对我们不利的进行判决。 但是对方在10点左右却到了,此时步静宜在原本说好不开庭的情况下再次组织了开庭。


    (2020)苏0612民初22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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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1-1-12 10:33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胳膊拧不过大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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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21-1-12 10:3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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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1-1-12 10:4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碰到这种事情要么忍要么忍无可忍。以前港闸崇川还有通州拆迁的时候都带着纹身党光头哥这一帮,老套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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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21-1-12 10:41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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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12 10:4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81895 发表于 2021-01-12 07:22
    有证据的话去纪委举报

    是要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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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12 10:4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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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1-1-12 10:4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81895 发表于 2021-01-12 07:22
    有证据的话去纪委举报

    不要天真了。我曾经纪委实名举报过,最后结果是:情况属实,但是主管部门不想追究,纪委也不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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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12 10:4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政治演员 发表于 2021-01-12 08:01
    老百姓养几头猪说污染环境,要禁养!经审批的规模化养猪也污染环境?难道你吃饭拉屎就不污染环境了?

    就是“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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