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医院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经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核准,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2020年冬季公开招聘57名备案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三)应届毕业生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12月至2002年12月期间出生),非应届毕业生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以后出生);
(四)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的人员;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五)本科及以上的岗位中:本科学历的报考者需全日制学历,具备相应学位;2017年以后毕业的研究生报考不限学制形式,需具备相应学位。大专岗位应届生需全日制学历;
(六)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中招聘岗位简介表);
(七)报考护理岗位的考生须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应届生须提供2020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或2020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单(专业实务300分,实践能力300分,一次考试通过两个科目为考试成绩合格)。
(八)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报名,需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里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下载报名资料
报名时间:2021年1月12日-1月13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报名地点: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7号楼(行政楼)五楼人事科;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可以自己报名,也可委托他人报名。
报名注意事项:
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现场报名、笔试及面试的考生均须出示“苏康码”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对持“苏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报名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报名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不能出示或者出示规定日期之前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不得入场,视同自动放弃相应资格。
2.应聘人员自觉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二)报名程序
1.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应聘人员请在附件中下载并填写《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制)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小二寸免冠照片三张。
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成绩单、获奖证书及科研论文、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非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证明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2.资格审核。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者现场缴纳报名费100元/人。
3.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3,对紧缺专业和急需补员的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经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可根据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实际调整开考比例。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组织实施,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基础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在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公告。
(二)面试:
1.面试由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具体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和地点将通过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
4.面试费收取1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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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体检。在面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如考试成绩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体检由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zui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公告。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一)应聘人员体检放弃、不合格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医院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并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zui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本次招聘由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医院纪委、监察室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咨询电话:0513-85606905
监督电话:0513-85306125
八、本《公告》由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