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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拆迁,当地政府不予安置,老人无安生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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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10 23:16 来自AppWap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朱炳月原是启东吕四镇的渔民,因为渔名需要上岸落户,因此才有了之后的故事!老人在2003年12月购买了当地居民的自建房从2003年居住至2018年拆迁为止居住时间长达15年整,与该房屋已建立了紧密稳定的生活关系,是朱炳月一家唯一住房!期间2011年4月老人居住的房子因涉及到当地政府的建设问题被列入了可能被拆迁房屋名单当中,但是最终还是没有确定被拆,因当时政府部门核实情后还特别出示了一份书面承诺书(内容如图),承诺今后但凡涉及到拆迁,翻新,翻建,都由老人享受相关权利及政策。哪知老人对政府的信任竟最终成为他们无处安生的理由!在2018年朱炳月与镇政府签定了拆迁合同,并在之后再次签定确认了选房合同。原本2019年底老人就该拿到安置房,但至今未能按原签定的合同得到安置,寻求解决无果,奈何一位身患癌症,一位腿被撞后膝盖受损走路不便的两位老人依旧借住在破旧不堪的平房中度日,老人原本可以在安置房里养病安度晚年的日子遥遥无期!拆迁合同,选房确认书,一切手续齐全,老人为什么会落到无处安身的地步?乃至于拆迁补偿款,附属设施赔偿费及过度费至今都在镇政府扣留着!老人将如何安身?希望广大网友能帮忙查阅以下资料,老人是否确实不该得到拆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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