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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知识普及月】认识保险服务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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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16 15:43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金融知识普及月】认识保险服务权益:守卫合法权益 拥抱美好生活

守卫合法权益,拥抱美好生活
今天咱们就来说说
那些您可以享受到的保险服务权益

保险服务是指保险公司为社会公众提供的一切有价值的活动。保险服务的内容包括提供保险保障、咨询与申诉、契约保全、附加价值服务等等。您可以享受到的具体保险服务权益如下:

01
主要权益:六种大方面的权益
首先,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就是保险消费者。对于这些人需要保护的权益,《保险法》有明确规定,大的方面有六种:


一是消费者的安全权益,包括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及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破产后保单有另外的公司承接等,这在《保险法》中有明确规定;
二是消费者的知情权,比如保险公司必须尽到向消费者解释说明保险条款的义务;
三是保险消费者的选择权,确保消费者自愿购买,包括选择险种和保险公司,只有强制的、法定的险种必须投保,而且购买这类保险也有选择保险公司的权力;
四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都应公平对待客户和被保险人;
五是消费者的索赔权,这在《保险法》中同样有明确规定;
六是《保险法》规定了被保险人个人信息的保密权,也就是隐私权。


02
其他权益:重要的具体权益

除了这些大的方面的权益
保险消费者还有不少十分重要
但又容易忽略的具体权益

01“犹豫期”的权益
这个权益涉及一个重要的保险时间——“犹豫期”。也就是保险期限大于一年的长期人身险保险产品的投保人在收到保险合同后一段时间内(一般为10天)可以要求撤销保险合同,保险公司退还扣除工本费后的已交保费。
02缴费宽限期的权益
这是指每期保险缴费时间到了,但投保人因为各种原因未能缴纳保险费。遇到这种情况别担心,只要在“宽限”时间内(一般是缴费日后的60天内)补交保险费,保险合同仍然有效。
03请求给付保险金时效的权益
保险事故发生后,你可能没有及时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没有立刻申请也不用太担心。根据《保险法》规定,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04指定保险金受益人的权益
根据《保险法》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因此建议投保人、被保险人行使好这项权益,明确指定受益人以及保险金分配比例,确保保险金按照自己的意愿分配。
05保单贷款的应急权益
如果暂时无法按时交费,可以借用保险合同本身的现金价值申请一笔保单贷款来缴纳应交保费;待经济好转后,在合同有效期内向保险公司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就可以了。这对于短期资金周转有困难的投保人特别有用。
06保单复效的权益
如果过了之前所说的“宽限期”仍然没有缴纳保费,就会造成保险合同中止。不过,“中止”非“终止”,只要在合同中止后两年内申请保单复效并补足应交保费和利息,就可以恢复保单效力。应当注意的是,保单复效仅适用于长期险,申请复效时保险公司可能会重新核定风险和费率,甚至可能需要体检。在保单失效期间保险公司也不承担赔付责任,如果两年内没有复效,保单将彻底“终止”。
07减额缴清的权益
保险合同的保单现金价值可以折算成保险费,保单持有人可申请将保单现金价值折算成一次性缴清保费,保险公司将原有保险金额下调至与之对应的金额。保单持有人不需再支付保费,但保障额度相应减少。

注:不同险种会存在差异,具体以保险合同条款为准。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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