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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张建云,住观音山街道书院坊小区。 2009年12月我家位于观音街道中桥居委会的房子拆迁,我家实际合法住房面积为96.3㎡(其中41㎡是1991年我父亲向邻居卞玉家购买的)我家一共5口人,按照拆迁政策必须在96.3㎡的基础上补空方和增加低价位商品房计划面积至160㎡给予拆迁补偿和安置。家中只有父亲葛井文、母亲李玉兰两位70多岁的老人在家。时任观音山街道办事处纪工委副书记的张静波是我父亲的亲妹婿,他一手操办了我家的拆迁,他和我父亲说:他可以用我家55.3㎡的面积(即刨开购买邻居的41㎡)补空方和增加低价位商品房计划面积至160㎡给予拆迁补偿和安置。购买邻居卞玉家的41㎡由他安排单独拆迁安置,取得该房后我父亲必须将41㎡取得的安置房给他,他则补偿我父亲购买卞玉房屋时所付房款。由于我父母年迈,母亲不识字,双亲觉悟不高,更不知道什么拆迁政策,我父亲便答应了张静波的请求。此后,在签订拆迁协议时张静波为了规避55.3㎡和41㎡必须合并的规定,通过拆迁领导小组,不顾早在1991年就存在的房屋买卖事实,在41㎡的拆迁协议上增加了邻居卞玉的名字,骗取了41㎡的拆迁面积。张静波为了最终将该房产顺利过户到自家名下,在后来拆迁房安置和领取产权证时,通过种种非法手段多次在卞玉及我父亲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假冒我父亲签名,通过评估公司和房屋开发公司(南通天一置业有限公司)随意添加和删除卞玉的名字,并最终利用我父亲将安置房书院坊11幢1007室过户至其孙子张诗林名下。 2013年拆迁房安置时,按照当时规定,书院坊每户只能安置一套房,我家在160㎡中用了106㎡安置了一套住房,尚余54㎡待后安置。2019年年初听说即将安置,我们去居委会,安置办了解查询各种档案资料才知道,在2013年安置时张静波利用关系通过当时的村主任王彬(现任居委会书记)在我家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假冒我父亲的签名伪造拨方证明将160㎡拆迁合同中尚余的54㎡并入41㎡安置了一套住房。最终在我父亲毫不知情的情况下54㎡连同张静波骗取国家的41㎡一起过户到他孙子张诗林名下。 2019年2月份以来我就不断地向观音山街道纪工委、街道党委、崇川区纪委反应举报,直到8月,崇川区纪委工作人员口头回复,“查否”了我的举报。由于张静波的违法行为得不到重视和处理,2019年12月22日张静波之妻张菊兰为了报复我们的举报,竟然将我78岁的母亲打伤至双手手指骨折,崇川公安局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打人者至今逍遥法外。 我得知刘书记一向重视党政廉洁,关注民生,在此万般无奈之际,以这种方式向刘书记反应汇报,恳请刘书记在百忙之中予以关注,使贪腐者得以严惩,公平正义得以伸张,群众利益得以保护! 以下提供部分证据都是在拆迁部门的档案里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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