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通市纪委监委通报了一则消息: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街道财政所所长、四级主任科员唐志明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今年开年以来,南通市已经通报多起严重违纪违法事件,多名机关人员接受调查,一起来看下!
1、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处级审判员、执行局副局长王建平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处级审判员、执行局副局长王建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王建平简历
王建平,男,汉族,1959年1月出生,江苏南通人,在职大学本科学历,197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9月参加工作。 1975年9月至1978年2月,南通市芦泾港插队; 1978年2月至1980年12月,83013部队战士; 1980年12月至1985年6月,南通印染厂工人; 1985年6月至1998年7月,任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 1998年7月至1998年11月,任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1998年11月至2005年3月,任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 2005年3月至2011年7月,任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2011年7月至2019年2月,任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处级审判员、执行局副局长; 2019年2月至今,退休。
2、通州区先锋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主任科员李昕辉
3、原如皋市农业资源开发局局长曹阳等四人
日前,经批准,如皋市纪委监委对原如皋市农业资源开发局局长曹阳,如皋市农业农村局原副局长戴春祥、原正科级干部苏晓红、原科长张勇等4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曹阳、戴春祥、苏晓红、张勇等4人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共同侵吞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4人还分别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监管验收、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曹阳、戴春祥、苏晓红等3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给予张勇开除公职处分;并将4人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4、通州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红十字会副会长张加华
南通市通州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红十字会副会长张加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张加华简历 张加华,男,汉族,1965年12月出生,江苏南通人,大学文化,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 1986年7月起历任南通县计划委员会办事员、固定资产投资科科长,通州市二甲镇镇长助理,通州市发展计划与经济委员会副书记、副主任等职; 2005年7月任通州市安监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2009年6月任通州市(区)平东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11年10月任通州区平东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兼任滨江新区党工委副书记; 2014年1月任通州区先锋镇党委书记; 2015年4月任通州区先锋街道党工委书记; 2019年2月任通州区先锋街道党工委书记,通州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9年8月至今任通州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通州区红十字会副会长(兼)。
新闻多看点 南通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涉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组织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
为全面而持久地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强化警示教育,现将我市近年来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海安高新区仁桥街道(办事处)农村工作部部长孟宝国违规收受他人财物问题。2018年12月,孟宝国利用担任拆迁工作组组长的职务便利,收受拆迁户吴某某所送现金12000元及烟、酒等礼品。2019年3月,因该户拆迁补偿款分配产生矛盾纠纷,孟宝国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将收受的现金及烟、酒折价13500元存入吴某某个人账户。2020年4月,孟宝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如东经济开发区农村工作局副局长李德华、南通开元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吴鹏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4年至2018年,李德华在担任如东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副局长、南通开元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六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某建设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某所送价值2000元的购物卡及烟、酒、月饼等礼品。2013年至2018年,吴鹏程在担任南通开元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工程管理科副科长、工程管理科科长期间,八次违规收受徐某某所送价值6800元的购物卡及烟、酒、月饼等礼品。2020年1月,李德华、吴鹏程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海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副局长梁学衍违规组织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9月至2017年7月,梁学衍利用担任海门市东洲市场服务所法定代表人的职务便利,多次组织该市场服务所部分工作人员以加班用餐为名借机吃喝,后以节假日值班等名义在该市场服务所账上违规报支吃喝费用共计50300元。2019年7月,梁学衍全额上缴违纪款。2019年10月,梁学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港闸区秦灶街道城管中队工作指导员王斌公车私用问题。2020年5月1日上午9时,王斌在值班带班期间,驾驶秦灶街道城管中队行政执法车,与家属前往某石材市场办理私事,至中午12时方返回单位。审理期间,王斌主动上缴汽油费折合100元。2020年5月,王斌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以上4起典型案例,涉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问题,部分问题还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之后,反映出在当前整治“四风”高压态势下,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对党纪法规置若罔闻、我行我素,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必须坚决予以严惩。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严守纪律红线。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锲而不舍、持续发力抓好本地区本部门纠治“四风”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党性观念,加强身心修养,强化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发挥好“头雁效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拓宽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对隐形变异问题露头就打、深挖细查,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来源:清廉江海、南通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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