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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针对南通人多地少、田块零散不连片、沟塘多、村庄环境差等问题,2016年,市委、市政府决定整市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4年来,全市投资50多亿元,建设高标准农田200万亩,新增耕地占补平衡面积2.3万亩、增加可耕作耕地面积4.2万亩,规模经营率达60%。今年4月,省委、省政府相关领导充分肯定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南通模式”,要求全省推广。南通日报今天推出相关报道。 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先流转后建设、先平整后配套”的建设机制形成过程中,在富民强村“一号工程”治一方农田、富一方百姓、美一方家园的美好追求里,在粮食生产方式变革、乡村治理和乡村振兴互为支撑、良性互动的宏大叙事中,如何确保“南通模式”始终在廉洁、高效、富民的轨道上稳健运行?怎样让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每一缕政策阳光都温暖“三农”,使“一号工程”的实惠滋润每一个农民?
5月至今,市委第九轮巡察六组踏访村落,听民声,察民情,纾民困,解民忧,畅通高标准农田惠民“最后一公尺”,精准护航高标准农田建设“南通模式”。
五年流转积案 巡察一朝破解
5月下旬,巡察组刚进驻海安,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热港村承包大户老许就向巡察组反映,他2015年起承包了村里近300亩土地,2016年、2017年都按期向村经济合作社缴清了土地租金,但村委会一直未为其办理土地流转协议书。因无土地流转协议,他未能实施粮食烘干房项目,连国家种粮优惠政策也未能享受。2018年起,他以村未按约定办理协议为由,拒付租金。
巡察员调查得知,以上情况基本属实,同时获悉,2019年7月,村经济合作社将老许起诉到海安市人民法院,要求老许支付土地租金。2019年8月,法院调解约定老许先付租金30万元,村解决粮食烘干房用地,解决后老许付清尾款。许履约,但村未按约定解决用地,许拖尾款。如此一拖5年。
5月27日,巡察员赶到海安开发区,召集双方当事人,耐心细致做工作,双方均作出了让步。许结清款项,6月3日,村办理流转协议,粮食烘干房用地同时解决。 保秧田灌溉 不让“地误人一季”
7月,通州区十总镇于家坝村,承包户老张200亩高标准农田,秧苗油绿,一片生机。他由衷感激:“人误地一时,地误人一季。要不是巡察组帮忙,送来了救命水,哪有今天?”
6月,巡察组在于家坝村现场走访2019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情况时发现,该项目配套设施工程未按期完工,导致承包户老张秧田无法灌溉,错过了最佳插秧时间。巡察员立即向十总镇政府分管负责人了解情况,并取来了项目施工合同书。经核实,该项目为2019年十总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工程,施工单位为南通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为于家坝、骑岸居两个村的泵站、渠道、管道、机耕路等,合同总工期为200天,竣工时间应为2020年4月2日。因疫情原因,工程进度受到影响。截至6月10日,于家坝村头河总泵站连接承包户老张秧田的管道仍未能接通灌溉,而此时距离施工队承诺的完工时间已经超过了两个月有余。
巡察组迅速向十总镇党委政府交办、督办,要求十总镇组织力量,迅速加快施工进度,同时立即对所有延期工程进行核查,督促工程队加紧施工,确保农户灌溉用水。十总镇党委分管负责人黄某当天即约谈施工负责人,现场督办,临时连接老管道,同时迅速连接新建低压管道,保证秧田后期用水。在巡察组和镇党委、政府的督促下,工程队日夜施工,冒雨作业。四天后,巡察组再次来到于家坝村项目现场督查,老管道已经连接,施工挖开的土已经回填,周围群众纷纷称赞。 绝不失信 结清拖欠青苗费
5月26日,巡察员在海安雅周镇张莫村三组高标准农田建设现场走访时,听一田间劳作的群众提到“没有拿到青苗费”。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巡察员仔细向群众了解到该村在实施高标准农田时从群众农田下铺设了管道,村干部承诺会进行补偿,但群众至今未得到青苗补偿费。大家对此颇有微词。
巡察员敏感地捕获这一信息后立即赶到村委会,进一步向村干部了解情况。2018年3月,村里高标准农田配套建设在铺设田间暗渠时,有7户农户青苗受损,村委会当时答应补偿青苗费,并承诺等工程完工后一起兑付。但竣工后未能如期将补偿费发放到位。
巡察员现场向村负责人提出,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党和政府为群众办好事、做实事的工程,在建设中损坏了群众的青苗,理应按规定进行适当的补偿。如今暗渠已建成3年,工程款也早已结清,怎么能在涉及群众利益问题上失信于民?
村干部也意识到此前做法不对,当即承诺尽快将青苗补偿费打给群众。5月29日,张莫村村委会集中兑付了2512.95元青苗补偿费。时隔3年,7户农户终于拿到青苗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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