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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港港] 宝马车停在香灰上被烧毁,车主要求保险公司理赔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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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15 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海安一车主将车停到一处放置未燃尽斗香的车位上,待返回时汽车已烧成残骸。车主要求保险公司理赔遭拒,双方协商不成诉至法院。记者15日从海安法院了解到,该院审理了这起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2019年春节前的一天,余先生将自己的宝马车停放在某小区门口一处空车位上,却未曾注意到停车位置下方有一堆未燃尽的斗香香灰,就锁车离开了。

大约五分钟后,车引擎盖开始冒烟。路过群众见到后报警,经消防中队近半小时救援,火势完全扑灭,宝马车全损。

余先生得知后赶到现场,见爱车烧毁心痛不已,随即报警。经了解,涉事车是余先生于半年前向某车行购买的,车价39万余元。余先生为该车辆办理了行驶证,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等,其中机动车损失的保险金额为39万余元,保险期间为一年。

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以“车辆燃烧与斗香无关联、不属于保险事故”为由拒绝了余先生的理赔申请。余先生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案件审理中,保险公司向法院出具其单方委托A鉴定公司进行的鉴定意见。A公司鉴定书判定,事故原因直接排除底盘外来物引发起火的可能,车辆起火受损与发动机右侧外围附件发生电气故障有关。

余先生认为,该份意见书结论与事实不符,不应作为定案依据,向法院申请对车辆起火原因进行重新鉴定。海安法院准许并委托B鉴定所出具鉴定意见。与A公司鉴定结果不同,B鉴定所出具意见书认定车辆火灾系香灰引起,香灰与火灾发生存在因果关系。

海安法院审理后认为,A公司将香灰引起火灾的可能性予以排除,起火原因直接归结于电路故障有失偏颇,且对于导致电路故障的原因未做更多说明。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做出的鉴定结论与法院委托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不一致时,法院对单方委托的鉴定报告不予采信。保险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一审判决保险公司赔偿39万余元。

一审后,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法院委托鉴定更具权威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案涉车辆起火原因与地上斗香是否存在关联。对涉事车辆起火,两份鉴定结论直接关系到保险公司对此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法院主要在于对两份鉴定意见书如何采信。

鉴于审判结论公正性,作为判断依据的鉴定意见必须具备价值中立性。单方委托鉴定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司法鉴定意见相比,在科学性、权威性、客观性等方面都存在较大差距,单方自行委托证明力显然更低。且保险公司单方委托的鉴定结论,其将车子起火原因直接归结于电路故障,且没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将香灰引发火灾的可能性在合理存在的限度内予以排除,亦未对其他原因合理排除。

综合B鉴定所鉴定意见书内容,根据车载视频、110报警电话录音以及现场情况,涉事车辆火灾与车辆停车时碰撞地面香火物具有关联性。根据证据认定的高度盖然性原则,认定车辆火灾系香灰引起,香灰与火灾发生存在因果关系,保险公司应就案涉车辆火灾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一审法院的判决结果依法有据,并无不当。

来源:南通发布

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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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15 21:55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是哪家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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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7-15 23:08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香灰烧了车,保险公司也赔,这是什么险。

点评

保了车损险加不计免赔  发表于 2020-7-16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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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16 07:35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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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5 20:04
  • 签到天数: 20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20-7-16 07:4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为法院的公正判决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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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4-15 07:45
  • 签到天数: 950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20-7-16 07: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高度怀疑A公司是不是该保险公司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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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7-16 08:5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A公司在之前为这家保险公司做过哪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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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7-16 10:5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哪家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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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7-16 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保险公司只有两个不赔,这个不赔那个不赔,其余全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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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3-2-10 10:18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20-7-16 23:43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安徽
    请公布这是哪家保险公司,还请第三方造证据,这挺让人不安,无诚信行为的保险公司,当群体规避,切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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