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全市中考第一天,原本应该给考生们创造一个安静的环境。但在濠北路上,有一家新开的洗车店,竟然在门口违规燃放爆竹。城东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进行了处理。
上午九点多钟,城东派出所接到报警,说濠北路上有家洗车店,正在搞开业庆典,在活动期燃放了大量的爆竹,影响到了附近居民的生活,也违反了市区禁止燃放爆竹的相关规定。
崇川公安分局城东派出所民警 郭耀:到了现场以后我们发现,是一家新开的洗车店,在庆祝开业,就在店门口燃放了烟花爆竹,我们第一时间进行了制止,并对当事人进行了教育,带到派出所进行处理。
根据南通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规定,市区濠北路等区域是不允许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特别在中高考期间,更是严禁燃放,如果发现有违规燃放的,将由警方进行处罚。
洗车店店主:挺后悔的,如果知道不好放,打死我也不放,应该遵守国家规定的。
崇川公安分局城东派出所民警 郭耀:以后再遇到这种事,一定要按照国家的规定做事,千万不能私自燃放爆竹,中高考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将从重处罚,一般要求责令改正,并处一到五百元处罚。
中考还有两天 为莘莘学子营造一个安静舒适的 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 是家庭、学校、社会共同的责任和义务 公告再读一遍
2020年中、高考即将举行。为给广大考生创造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根据《南通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高考(7月7日至9日)、中考(7月12日至14日)期间,全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将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在禁止燃放时间燃放烟花爆竹的,从重处罚。
宾馆、饭店以及歌舞娱乐场所对在其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内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并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未劝阻、报告的,依照《南通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由公安部门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110”或者“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途径举报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查证属实的,将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
来源:城市日历、南通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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