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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之门] 没收器械,罚款20000元!海门查处一涉嫌非法行医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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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11 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说起中医“放血疗法”,近年来该项诊疗技术备受患者青睐,但包括一些医师在内的从业人员都不知道,想要开展这项医疗行为,必须经过相关部门批准,还要有特定的场所。最近,海门市卫监所就公布了一起典型的涉嫌非法行医的中医“放血疗法”案件,对当事人杨某处以没收器械,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2019年的一天,海门市卫生监督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某酒店客房内接受“放血疗法”。卫生监督员赶往现场后发现,当事人杨某正在为一名高血压患者用负压罐吸取淤血治疗高血压,客房垃圾桶内已经放有带血的纸巾等物品。经调查,杨某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也不能出示任何有效的行医资格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第三十九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杨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给予杨某没收器械,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对此,卫生监督员提醒:放血疗法采用的是针刺技术,并且带有侵入性,属于医疗行为,应该由专业的医务人员在医疗机构中进行操作。据了解,不是所有的病症都适用放血疗法,中医在开展放血疗法前会对患者病情、体质等进行评估,并按规范进行相应的诊断、治疗。而一些“黑诊所”往往缺乏必要的消毒设施和抢救设备,操作环境差,那些自称“医生”的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更不懂任何医学理论,仅凭学到的一点皮毛,贸然给人“诊治”,严重危害老百姓的身体健康,有的甚至危及生命。

来源:南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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