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村公路条例》是江苏省第一部专门调整农村公路的省地方性法规,于2020年6月1日起施行。为更好地落实《条例》内容,海安市交通运输局多渠道多形式对《条例》进行宣贯。市、镇、村逐级组织责任人学习《条例》内容,制定农路管护和运营制度。通过会议、广播、横幅、标语等形式进行宣传,通过公众号扩大影响力。为了让条例内容便于记忆,海安市交运局专门将条例编成《三字经》,从建设、管护、运营、功能、法律责任等角度诠释《条例》内容,并制作成视频,通过公众号扩大影响力,让《条例》入脑入心,规定落地落实。
新条例,来颁布。为致富,修农路。建设好,勤管护。重运营,强服务。 路干道,有主次。逐级管,无二治。县乡村,路长制。分三级,常巡视。 可捐资,可冠名。可广告,可双赢。道编号,按规定,信息化,畅通行。 不排污,不放养。不种植,不打场。损路基,要赔偿。检测点,时测量。 不超重,不超高。险路段,设路标。保洁勤,绿化茂。众参与,分段包。 通公交,兴旅游。有客运,有物流。公司化,代运邮。服务站,足需求。 云信息,互联网。大数据,可共享。查路况,查桥梁。能气象,能导航。 法执行,有监管。违条例,会罚款。路被损,要复原。不徇私,不手软。 四好路,为民造。多功能,全配套。树情怀,创品牌。小康道,大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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