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张劲,是(2019)苏0602民初795号案件的当事人,该案的主审法官作贼心虚,屏蔽了我在本论坛的帖子,他的姓名请点击 中国裁判文书 网,我根据崇川区法院同一个审判庭判决的案件(案号(2018)苏0602民初1736号)作出的对方当事人欠我债务的认定,另行提出了本案诉讼,令我震惊的是对方当事人早已拿到795号判决书,我和律师多次向该案法官追问审理情况,该法官在已经作出审判结果的情况下,居然告诉我还在审理中。最终在我再三要求审判结论的时候,他才不情愿的将判决书交给我,此时距离他作出判决已经一年有余,而对方为什么能早就拿到裁判文书?更让我震惊的是,我的请求竟然又败诉了。为什么这个判决结论隐瞒了这么长时间?这背后究竟隐藏了什么??? 联想到本人与该当事人在崇川区法院发生的其他诉讼,案号分别为 (2018)苏0602民初4501号、(2018)苏0602民初3841号,在3841号案中,主审法官某某某对我们申请核心证人出庭,申请调取证据,直接当庭拒绝,另外对方当事人竟然提前知道审判结果。在这些案件中我再充分的证据,再充分的理由,都被无视,一败再败,毫无公正可言。崇川区法院究竟受到何种力量的支配?在这些案件中,这正当的理由都被当庭拒绝,而对方的一切陈述,都被接受,这背后究竟隐藏了什么? 本人的联系电话:13382381023,请崇川区法院给我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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