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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港港] 为给弟弟找工作,兄弟互换身份,弟弟一方欲以哥哥身份分家产未获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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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8 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通州的周氏两兄弟,曾为弟弟找工作而互换了身份,此后便以对方的姓名和身份生活了几十年。本来相安无事,但在分家时,却为老宅房产证上哥哥的名字究竟指谁而闹上法庭。记者8日从通州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特殊的分家析产纠纷。

周某夫妇共生育两子两女,分别为长子周甲、次子周乙、长女周丙、次女周丁。1983年,周某家申请建造了数间农村平房。当时,长子长女已成年,为建房出钱出力,次子次女尚幼还在读书。

1989年,周乙尚未毕业,为参加招工,他借用哥哥周甲的身份,被录用进厂后转为城镇户口。自此,兄弟俩就干脆互换了身份,几十年来一直以对方的名字、身份信息工作生活,并各自结婚成家。1998年,政府为周家的房屋颁发了房产证,房产证上记载的房主名字是周某及“周甲”。2016年,周乙以“周甲”身份退休,数年后因病去世。

近年来,周家内部因分家等问题发生矛盾。2019年,周某夫妇等人诉至法院,要求对老家平房分家析产并主张房产证上“周甲”名字指的是长子而非借用“周甲”身份的次子。次子的遗孀秦某则认为,次子当年招工进厂挣钱后曾帮家里还建房债务,对房屋有贡献,房产证上的“周甲”指的就是次子。

通州法院经审理认为,农村房屋的所有权确定应从宅基地使用权及建房贡献等方面综合分析认定。涉案房屋建造时,次子未成年还在读书,对建房未出资出力。1998年政府颁发房产证时次子早已转为城镇户口,不再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不享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因而涉案房产证上所载房主“周甲”应是长子而非次子。据此,法院判决次子对涉案房屋不享有财产份额,次子的遗属也无相应份额可以继承。

(文中所涉人物均使用化名)

【短评】“假面人生”经不起现实拷问

身份是每个公民在社会上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诸如姓名、年龄、户籍等身份信息是贯穿一生的社会符号,是人身权利重要内容。然而,囿于历史条件、社会环境以及户政管理等原因,存在冒用、借用或盗用他人身份考试、读书、就业、入编、结婚等现象。

冒名顶替者利用政策制度漏洞,通过违规违法手段获取不应得的机会、待遇和资源,破坏了社会公平性,侵害了他人权益,即使一时蒙混过关,但从长远来看,基于谎言和欺骗的“假面人生”在现实拷问下终究是隐患重重。

本案即是典型一例。当年周家为让次子违规招工进厂而让哥俩互换身份,未料想后来为争家产围绕房产证上“周甲”究竟指谁又兄弟阋墙。法谚有云,“任何人不得从其非法行为中获利”,而人民法院在处理这起冒用他人身份纠纷时,亦坚持“还清真相、尊重事实”原则依法严肃处理,没有让冒名顶替者因冒用身份再获益。

该案的判决结果也再次提醒人们,任何人追求美好生活应立足于自身努力奋斗,不能通过窃取他人人生来获得幸福。

来源:南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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