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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港港] 一场不起诉公开听证会温暖了异乡人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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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30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近日,海安市人民检察院就一起交通肇事罪是否提起公诉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5人参与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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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7月24日,家住徐州市睢宁县的38岁货车司机翁某驾驶一辆超载的重型仓栅式货车,沿烟沪线行驶到海安时,与一辆半挂车发生碰撞,导致副驾驶座位上的妻子刘某负重伤,经公安机关认定,翁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刘某失去劳动能力,先后花去医疗费、义肢费、康复训练费等20余万元,翁某为帮助妻子治疗已欠下不少债务,一家人的生活陷入困境。

  今年4月,刘某向海安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司法救助时,提出了希望检察机关能够考虑其家庭特殊情况,对其丈夫翁某作不起诉处理的诉求。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翁某有自首行为且认罪认罚,也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若对翁某提起公诉,以货车运营为生的翁某将会失业,该家庭将会失去主要经济来源,刘某和两个未成年子女生活将会雪上加霜。经综合考虑,该院拟对翁某作不起诉处理。但鉴于翁某具有驾驶严重超载的重型货车上道路行驶的从重处罚情节,为保证司法办案的透明度和不起诉决定的公正性,该院决定举行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公开听证程序及注意事项,并汇报了该案事实、证据及拟不起诉的理由,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和刘某发表了意见,翁某作了表态。听证员们围绕案情进行了询问和独立评议,最终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于翁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决定。

  “检察机关采用公开听证的模式,让当事人能够全面听取各方面的声音,既有利于化解矛盾,又能有效促进办案公平公正,这样的做法非常好。”听证会结束后,受邀听证员对该院采用公开听证方式阳光司法的行为给予了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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