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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之门] 海门棚户区改造工作获省政府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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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30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5月29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对2019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在该通报中“棚户区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地方”一栏中,海门市榜上有名,是苏中苏南唯一的一个县级市。

  2019年以来,海门市按照省政府关于棚户区改造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强化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狠抓任务落实,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进度管理,有序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全年实际新开工7748套,又一次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任务指标。

  棚户区改造是一项重大民生实事工程,市住建局协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了工作衔接沟通机制、问题协调机制、“模拟征收、公开征收”机制以及“签(约)腾(房)、征(收)安(置)一体化”机制。征收责任单位制定了详细征收实施方案,向棚改群众详细解读实施方案,挨家挨户上门走访宣传,让棚改户充分了解房屋征收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他们启动“五位一体”工作模式,分管领导驻点办公,工作组分片指导,业务科室挂钩,征收单位实施,属地村居配合,全方位多角度推进。

  安置房建设进度直接影响到棚户区改造,市住建局牵头财政、审计等部门,制定出台了《海门市政府安置房项目管理和决算暂行办法》,对安置房建设的工期、投资控制、结算程序、房屋处置等作出明确的规定和要求。为快速推进棚改安置房的审批速度,市住建局联合审批局研究出台了容缺审批机制,确保“设计→招标,拆迁→征地,施工许可→开工”三条线同步推进。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由市保障房集团统筹,协调好各施工单位,相互配合,同步施工,合理缩短项目建设工期,努力实现“房等人”的目标。

  确保棚改安置房的质量是推进棚改安置的关键。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专业运作、提升品质”要求,市保障房集团积极探索工程总承包EPC模式,筛选出实力强、信誉好的总承包商,按照“经济、舒适、适用、美观”的要求,对棚改安置房户型进行优化,建立标准化、模块化户型库,优化棚改安置房外立面、施工工艺,建立设计指导和方案图纸内审制度,从源头控制质量通病,力保棚改安置房“品质不低于商品房,成本不高于商品房”。

  2019年,海门市财政、住建、保障房集团等部门通过努力,争取到全省县级市最大金额的棚改专项债券,为棚户区安置房项目顺利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海门市棚户区安置房提前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任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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