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滨论坛

点击扫描二维码

查看: 19587|回复: 1

[其他] 婚姻中的爱,必须是百分之百,少一分都是伤害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6-7 16:31
  • 签到天数: 22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20-6-10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婚姻中的爱,是专属的,是百分之百的,是不容分享的。

      如果这份爱不完整了,被分享了,哪怕分出去的只是百分之一,这段婚姻就不可避免会有痛苦和伤害。

      那些遭遇了背叛的人,时常困扰于一个问题:ta还爱我吗?

      
    + R) p) o9 D! @0 |3 I9 A6 D

      当婚姻遭遇背叛的时候,爱肯定是不完整了;回答这个问题,其实就看你如何解读“爱”,如果你的解读是百分百,当然就是不爱了;如果你的解读不是百分百,那么,或许还有爱。

      而你问这个问题,无非出于两点:一是希望通过对方还有爱的佐证,来为继续婚姻寻找支撑自己的理由;二是通过还有爱的结论,来平复自己的不甘心。

      所以,现实中,当你问对方,你是不是还爱我的时候,如果对方的回答是“当然还爱”,你的内心多少是有些慰藉的。

      然而,短暂的慰藉之后,你仍然还是不能真正好起来,你的痛苦并没有因为对方的一句“还爱”就可以得到消除,因为你内心也清楚,背叛,其实就意味着不爱,所以这时候你可能有会继续问对方:“既然你还爱我,那么为什么又要背叛我呢”。

      这样的周而复始、循环不止,对于解决问题,几乎是没有意义的。

      + [6 w5 M; E$ Q1 J

      关于背叛与爱,你最好建立如下一些观念:

      1、婚姻中真正的爱,一定是专属的,是百分之百的,如果不能完整,那么痛苦和伤害,就一定是不可避免的。

      所以,对应的,如果对方仍然在继续背叛,你就不可能在ta的背叛之下,还能寻找到一种令自己过得还算幸福的方案,这个神仙也无能为力。这与一个人是不是足够坚强,足够有承受力,其实根本无关。

      2、挽回或修复感情的直接指向,就是让这份爱恢复完整,把分出去的找回来,把缺失掉的补回来。

      只有当这份爱重新完整以后,婚姻才会有重新幸福的可能,不然,一切都是徒劳的,是治标不治本的。有的人试图把努力的方向,放在接受对方背叛,又能过好自己的两全之上——这基本上不可能的,你若真的有这样的本事,倒不如转身离开以后,另寻新生。

      有的人会说:既然没有爱了,那我还坚持什么呢,干脆离婚算了。

      是的,是这个逻辑没错。但是,当你真的想要实现离婚的时候,你就会发现,其实离婚也很难。对于遭遇感情背叛的人而言,没有想过离婚的很少,但是真正能够离婚的不多。原因就在于,面对离婚,有太多的困难和障碍,所以把自己搁浅。

      因为无法离婚,这时候很多人又绕回来了,他们又寄希望于对方,指望对方能够改好,指望对方能够洗心革面,好好珍惜自己,给予自己完整的百分之百的爱——然后,就陷入了循环,就成了最常见的反反复复,左右两难。

      
    0 E3 Y6 d# i3 v$ [5 x

      而这个时候,破解问题的关键,就是重新解读和审视婚姻:

      婚姻的成分,其实不止感情和爱,不然那么多背叛之下的婚姻,早就已经分崩离析。婚姻还有很多附加的内容,比如孩子、经济、名誉等等,而这些,才是真正障碍人们面对离婚的磐石。

      对应的,如果一方面是遭遇背叛,一方面是无法离婚,陷入这种局面的时候,你就得关注到,之所以自己做出这样的选择,你真正放不下的,其实是感情和爱之外的内容,婚姻的保留,让这一部分得以保住,或者说,你维持婚姻的目的,恰恰是维护这部分的“所得”,而并非感情和爱。


    " D3 n  T/ P' f. R8 O% q
    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人处理不好这些问题的原因所在,因为他们真正怕的是这一部分,但他们却以为自己怕的是失去对方,失去对方的爱——很多婚姻,其实爱早就已经失去了,其实这个人早就已经对自己不真心诚意了,而这么长时间,自己不也熬过来了吗,这种实质上已经“失去”对方的状况,自己不也早就已经适应了吗?0 c# B  f( r0 O6 Q
    : X% ~0 n6 \2 ^/ [0 j& g; v

      所以,面对感情的背叛,很多时候,最难解决的,并不是那些现实的问题,反而是这些思路上的问题,思路通了,方向也就清晰了,自己也就不纠结的。


    3 p  f5 y5 y4 Y/ |$ C2 M( b南通0
    头像被屏蔽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6-11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无图版|站务联系 | 商务合作 | 平台公约

    信息产业部备案:苏ICP备05014191号-1 经营性ICP许可证:苏B2-20110445 苏公网安备 32060202000307号 © 2001-2019 0513.org All Right Reserved.

    投诉争议 技术支持:第一互联 GMT+8, 2025-12-10 21:28 , Processed in 0.299291 second(s), 13 queries , MemCache On. 站点统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