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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港港] 江苏7月1日起不戴头盔就处罚?法律人士:系误传,各设区市将自定实施时间和区域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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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3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文表示,6月1日起,执法处罚的范围限定为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暂不处罚”,继续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同时市场监管部门严查哄抬头盔价格行为。不过也有江苏网友表示,不戴电动车头盔虽然躲过了6月1日的全国检查,但却躲不过7月1日的新条例。那么7月1日后,江苏人不戴电动车头盔是不是就遭处罚?


QQ浏览器截图20200523111633.png


江苏强制佩戴头盔时间并非是7月1日,而是由设区的市做出具体规定。因为根据条例规定,设区的市必须在条例实施后才能做出具体规定所以,网上说7月1日不佩戴就罚款的说法属于以讹传讹。”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梁三利博士解释道,“除了实施时间,强制佩戴头盔的区域也并非完全一刀切,而是由设区的市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并公布实施细则。”


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陈玉峰对强制佩戴头盔处罚的时间点也作出了说明:“10月1日前,大部分有基础、有条件的地方将实施(驾乘电动自行车强制佩戴头盔)这项规定,其他地方在年底前有望全面实施。”


QQ浏览器截图20200523111650.png

江苏省公安厅网站截图


那么,由于价格飙涨、供应紧俏,广大消费者一时购买不到合适的电动车头盔又该怎么办呢?梁三利律师认为,在进货渠道和成本价没有大变化的前提下,电动车头盔经销商将价格提升到两三倍以上的程度,就可能涉嫌构成了哄抬物价的行为。消费者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或电商平台积极提供哄抬物价的线索,并进行投诉。


“打击哄抬物价、维护市场稳定是市场监管部门的法定义务,也是电商平台的社会责任。”梁三利律师告诉记者,如果被认定为哄抬物价,市场监管部门有权对违规的企业和商户进行行政告诫或者行政处罚。


梁三利建议,消费者理性购买电动车头盔,江苏省的消费者,可以结合各设区市强制佩戴头盔的具体时间,错峰购买。


“市场的趋利性决定了头盔生产厂商一定会加大生产,相信头盔的价格很快就会和口罩一样出现价格回落,趋于合理。因此大家不必着急。”梁三利讲道,而且即便是设区的市对佩戴头盔强制实施后,执法人员予以“警告”是优先选项,并非一律处以50元罚款如果自己属于偶然忘记佩戴,依据《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规定,驾乘人员享有申述、申辩的合法权利,执法人员一律处以罚款有违我省骑乘电动车佩戴头盔的立法本意。


“大家对于政策的积极响应,表现了公众对于法律的敬畏,这是一件好事。”梁三利说,“但是因为购买头盔给大家经济上带来了过多的负担,也是没有必要的。”


交汇点

南通0
匿名
发表于 2020-5-23 11:19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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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3 11:4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一会儿这样一会儿那样的。。。等到时候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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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3 11:5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相关部门和“专家”是不是去外太空游玩了一圈才回来辟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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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3 12:0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国家政策是好的,都是有些韭菜误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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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3 12:10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凤凰传奇1 发表于 2020-5-23 11:19
那么多天为什么不早出来辟谣呢

朝令夕改!!!!各自为政!!各自为独立王国!!!!

点评

独立王国 谁有这么大胆子 不想活了吗  发表于 2020-5-25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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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3 12:5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囤头盔的不哭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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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3 12:5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好的,是误传,跟领导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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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3 13:0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各说各话,到时候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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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3 13:0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就怕让你掏腰包的时候就不是这么好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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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7-12 14:46
  • 签到天数: 6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20-5-23 14:2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本来就知道我们市里面还在讨论阶段,听取各方意见,特别是南通的电动车消费者众多,省里面的规定有好多不合理,不现实的地方,到时还要做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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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5-23 16:3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不好带人就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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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5-23 16:3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市里速度慢点带带人有什么不可以,到现在也没看到过电动车因为带人发生事故的,都是其他原因,比如闯红灯,速度快和路上有陷阱引起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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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5-23 18:4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都是高价囤头盔又砸手里的那帮人最后的挣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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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25-11-10 06:36
  • 签到天数: 783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20-5-23 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目前情况下只有先期宣传,引导,劝导电瓶车驾乘人员佩戴头盔。一上来就论罚款有点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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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5-23 23: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一个朋友买的 头盔,只戴了一天就被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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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5-24 08:3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整顿.规范电瓶车才是根本,必须让不规范电瓶车消失!交通参与人才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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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5-24 09:2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库存的头盔没高价卖完怎么能辟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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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5-24 11:1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管理等于罚款,整治等于运动,老套路毫无悬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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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5-24 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河北

    又破涕为笑了,十月份再卖,也来的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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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5-24 15:19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内蒙古
    市场把人的良心大大的搞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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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6-10-26 15:24
  • 签到天数: 22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20-5-24 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江苏还是从7月1日起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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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20-5-24 18: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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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5-24 19:4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被罚和谁讲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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