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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港港] 除了必须戴安全头盔,7月1日起这些电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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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0 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近日,江苏通过了《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并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想必骑电动车 的市民朋友,已经对《条例》里电瓶车驾驶、乘坐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头盔这项规定,十分熟悉了。 为保障自身的生命安全,不少市民也已经开始提前选购头盔。但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强制佩戴头盔 外,《条例》还规定了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上道路行驶:(一)使用满十年;(二) 违反本条例拼装、改装或者加装;(三)制动、鸣号、灯光及夜间反光装置等安全设备性能不符合安全要求。


  《条例》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拼装电动自行车;不得改装电动自行车的电动机和蓄电池等 动力装置,或者更换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机和蓄电池;不得改装电动自行车的速度装置, 使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不得在电动自行车上加装车篷、车厢等改变外形结构影响行驶安 全的装置。


  违反《条例》规定,驾驶超过使用年限或者拼装、改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处二百元罚款;加装、改装的,责令恢复原状;拼装的电动自行 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有拼装、改装或者加装电动自行车的经营行为的,由市场监 督管理部门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同时,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条例》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在指定位置悬挂号牌,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遮挡、污损。驾驶员应当年满十六周岁。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十六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此外,条例还明确提出了“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等九个方面的具体要求,不得醉酒驾驶,不得逆向行驶、牵引动物、手持物品或者浏览电子设备等


  同时,《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在公共场所停放,应当有序停放在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内。没有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域的,电动自行车停放不得占用盲道、人行道,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得影响市容环境。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居民住宅楼的楼梯间、楼道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停放,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为了保障条例确立的各项规范有效实施,切实增强可操作性,条例对有关的义务性、禁止性规范如佩戴安全头盔等设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还明确了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将严重违法行为记录纳入个人、企业的征信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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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掌上南通客户端


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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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0 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费这劲干嘛?直接不准上路不就完了嘛!这样就绝对没有电动车违章、没有电动车事故、电动车拥堵。满街全是汽车城市高大上、领导有面子。老百姓的需要都是不切实际的,领导为你们好逼着你们买汽车给你们造地铁,你们就是不领情,非要骑什么领导看不上没骑过破电动车,这不是犯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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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0 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不超过十五公里每小时么。。。那以后那些路远的完蛋了。。。上个班估计路上就要一个小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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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20-5-20 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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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1-26 18:54
  • 签到天数: 5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20-5-20 17:36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陕西
    脚踏车都骑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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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5-20 17:3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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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5-20 19:0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严管电动车是对的。事故太多,电动车安全标准低,骑行人员缺少安全意识,严重的事故使小家庭承受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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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5-20 19:0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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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5-20 19:04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ctmd,十五公里还没我跑的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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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5-20 20:0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共享单车都不止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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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3-3 10:51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20-5-20 20:5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电动机又没有行驶证,你怎么知道有没有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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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5-20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真好奇,是什么人制定的呢?他有没有开过电瓶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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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5-21 12:0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加一条:不符合生产规范的不得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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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5-21 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禁摩后的鸡肋产物,只能鸡肋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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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5-21 12:29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以前国家允许造的,现在能骑为何不给上路???难道政府不是以前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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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5-21 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南通的公共交通啊,忒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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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5-22 19:2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哎,搞这么多,还不如多遵守交通规则,那些视频的事故镜头,十有八九不是闯红灯就是不看就横穿马路。不要抱侥幸心理……一意孤行,不按规则来,搞不好你的头就在车轮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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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5-22 20:1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目工 发表于 2020-05-20 19:01
    严管电动车是对的。事故太多,电动车安全标准低,骑行人员缺少安全意识,严重的事故使小家庭承受不起。

    汽车事故多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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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5-23 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电瓶车不能带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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