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根据 南通市人民政府划定,市区部分区域将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24日,市生态环境局联合相关相关部门深入工地、物流园区和大型工业企业开展“提醒式检查”,首次采用“黑科技”设备“不透光烟度计”,对非道路移动器械进行抽检。这也是我市继VOCs“提醒式”执法专项行动后,开展的又一次全省首创的“提醒式”检查行动。
作为大气污染物排放大户,非道路移动机械领域是环境监管的薄弱环节。为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今年2月,南通市人民政府划定了市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
位于港闸区长泰路的林森物流,处于此次划定的区域内,目前公司正在“服役”的60多台柴油叉车均已登记备案,获得“环保身份证”。企业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去年就主动淘汰了一批国I标准柴油叉车,后期还将投入更多资金,将柴油叉车向更为绿色环保的电瓶叉车过渡。
在市区青年东路的轨交二号线一期工程汽车东站站的施工现场,检测人员现场对一台正在作业的吊车检查,但通过发动机铭牌、发动机监测结果,初步推测属于这是属于2008年的国I标准机械,不透光烟度值超标。根据规定,此类机械在5月1日后将不允许在划定区域内使用,市生态环境执法局工作人员提醒相关单位尽管依法整改。
市生态环境局大气处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提醒式”检查,可以督促高排放非移动道路器械的使用方和持有方,加快不合规机械的升级改造、更新换代。根据《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86条,今后,在禁止区域内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最高可处5万元罚款。 据悉,我市自去年11月11日启动非道路移动机械牌照环保登记工作以来,截至目前已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1.2万余台,发放号牌785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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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区下列区域划定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
1. 果园路、城北大道、长泰路、幸余路、通京大道、江海大道、通盛大道、景兴路、常兴路及沿江岸线所围区域;
2. 金洲路、古沙路、希望路北延段、古盐路、城东五路、古潭路、金龙路、鹏程大道、新世纪大道、通吕公路所围区域。
来源:南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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