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4月23日,是江苏省南通市崇川经济开发区观音山街道中沙村四组袁志周及家人刻骨铭心的日子。三年前的今天,他们的家经历了一场持续数昼夜暴力逼迁违法强拆的浩劫。 观音山街道办事处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前提下,动用黑社会性质的拆迁公司对他家进行疯狂的暴力逼迁。强行捺手印、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超过50小时、焚烧纸钱燃放鞭炮模拟丧葬诅咒他全家和水井中投污投毒,进而违法强拆房屋(有法院生效判决书确认观音山街办强拆违法为证)以及恐吓殴打谩骂等一系列罪恶行径,无恶不作惨绝人寰。致他家两间附房被毁、屋内财产受损、全家身心遭重创,举家逃难在外4月余,至今没有任何人担责,更没有分文赔偿。 因附房中的浴室被毁,日常生活极为不便,2018年开始他户依《信访条例》逐级正常信访。基层政府不但不依生效判决纠错,反而违法高价租用黑车进行暴力截访,他女儿被殴打致伤(有病历证明),至今仍无任何人担责。 逃难期间,地方政府背地里加紧征地,剥夺了他在征地程序中的知情权、异议权与调查登记确认权等多项权利。违法征地后在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又反过来以所谓的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律法规,阻挠国家建设为由,对他户走非法的集体土地责令交地程序。 该户怎么也想不通的是:在《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之前,他家祖辈父辈所建房屋的宅基地,经过地方行政机关的一番违规操作,就面临限期交地。“法不溯及既往”这一关于法的时间效力原则,在某些地方官员眼里真成了狗屁?行政机关可以接连不断地违法行政,多次违法在先,不仅有错不纠还倒打一耙,这世道还有天理不?俗话说,黑道亦有道!地方行政机关依仗强权推进的非法责令交地行为,与白日抢何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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