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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之门] 海门市专项整治城区户外广告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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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31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广告业主在4月3日下午5点前到市城管局登记备案,逾期未备案的户外广告设施将作为无主和违法广告设施予以依法拆除。”昨天,市城管局工作人员说。

  据介绍,市区地面上的户外广告设施是指在城市道路两侧的公共场地、公共绿地及绿化带内的广告宣传牌、宣传栏、立柱式与底座式广告灯箱、大型高立柱广告等类型的广告设施。请广告业主于4月3日下午5点前到市城管局登记备案,逾期未报备的,城管局将对未经许可擅自设置的;原许可(包括延期设置审批)期满的;其他因严重破损、锈蚀影响城市容貌或未按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定期安全检测存有安全隐患的,将作为无主和违法广告设施予以依法拆除。

  市城管局希望所有落地广告设施的设置者、经营者以及产权人都给予积极配合,不得阻扰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对严重干扰、阻碍执法的当事人,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理,使用暴力、威胁手段,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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