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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清水小A

[百姓民声] 坚决抵制 校西社区妄想占有豪景华庭小区公共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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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30 09:1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丹丹师2 发表于 2020-03-29 21:48
这件事本身还在征求意见阶段,如果像楼主所说妄想占有,何必上门挨家挨户发放征求意见函,有反对意见正常,应理性沟通。

挨家挨户上门调查就是以各种谎言进行的吗,诱导老人,小孩签字也是社区工作人员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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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30 09:1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o0Azrael0o 发表于 2020-03-30 04:18
说占用公共资源建议小区业主委员会调下之前的设计图纸,看看原会所原规划用途是否为社区服务用房,若果是那就不存在占用,政府本就有使用权

有使用权是吗,我们不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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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30 09:1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亦然亦可 发表于 2020-03-29 22:36
楼主过于偏激,也过于凶悍。此事说白了就是属于自己小区业主的公共资源宁可自己不用,也不肯和同一个社区其他小区的业主共同使用。从现在人们自私自利的内心来看,这种心理无可厚非。自己团体内部的资源被其他小区分享了,其实是好事,大人还教小孩子要学会分享呢,但市场经济时代,此事确实存在一些需要协调的环节。第一,这个公共资源是全体业主的,不是楼主一个人的,楼主不要太激动,稍微冷静一点;第二,其实可以这么解决的,由于占用了吴中业主的集体资源,校西社区自筹经费的其中一部分用于适当减轻吴中小区全体业主的物业费,或者用于加强吴中小区绿化、卫生、居民生活设施建设等。相信很多业主还是同意的至于校西社区怎么去筹这笔钱,是他们自己的事情,坐下来谈谈再说!

你以为就是就是一块糖果,一块饼干啊,你家的房子愿意分享给别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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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30 09:2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校西社区和吴中物业相互勾结,利益互送,联合唬弄欺压小区业主。社区帮助物业阻扰业主成立业主业委会,物业帮助社区入驻小区会所办公。校西社区还挂羊头卖狗肉成立什么“大党委”,里面的成员大都是辖区的物业经理和利益单位的人,既沽了名又方便利益互送,高啊!这次校西社区怎么没通知陆侯到吴中拍照宣传?标题都帮你们想好了:业主一致反对,签名热情高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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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6-11 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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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20-3-30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o0Azrael0o 发表于 2020-3-30 04:18
    说占用公共资源建议小区业主委员会调下之前的设计图纸,看看原会所原规划用途是否为社区服务用房,若果是那 ...

    回复比较理性,向发改委调取小区立项批复文件和规划设计方案,看到底是社区服务用房还是公共配套及物业用房,如果规划是社区服务用房,无可非议,也不存在听取业主意见,如果不是社区服务用房或部分占用公共配套和物业用房,可向业主租用或用于业主服务费用停车费用的减免及改造居住设施的办法等,协商解决。业主要有发言权还是要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可以依据国家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按程序申请,只要满足申请条件,街道物管办没理由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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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3-30 10:3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nuanshu 发表于 2020-03-29 20:52
    说社区要妄想占用公共资源太夸张了吧 疫情期间 社区也算是为居民起到了防护墙的作用 有问题大家可以坐下来协商解决 现在也只是征求意见阶段啊

    在其位谋其政,疫情期间默默奉献的人很多,业主中就没有一线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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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3-30 10:4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规划给居委会的实际用地,妄想改造后社区用地变成1600平,难道不能说明问题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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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3-30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区物业也在占用这栋楼的二层,没见征求过任何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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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3-30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恍若浮生 发表于 2020-3-30 09:40
    回复比较理性,向发改委调取小区立项批复文件和规划设计方案,看到底是社区服务用房还是公共配套及物业用 ...

    规划是否合理合法暂且不说,有个概念不能混淆:规划的是使用的用途,不改变公共部位归全体业主所有的属性。就好比我买的店面房,规划的是商业用房,那我是不是可以自己来开店,也可以租给别人让租客来开店我收取租金?社区用房,没有规定说必须要给居委会办公使用才是社区用房,也可以给社区居民使用啊,只要用途是符合给社区居民服务的都可以啊,不能说给“官”使用就是社区用房,给民用就不是社区用房了。现在给小区的阿姨们跳广场舞也是社区用房的使用方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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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3-30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小区规划有社区办公用房,社区没有其它办场所,他来办公是合法的,如社区已有办公场所,再来以办公名义来侵占小区的配套用房是不合法的。如我们小区规划有1000平方社区办公用房,社区已有独立的办公场所,社区一直没有理由来到我们小区来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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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3-30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规划好的配套用房是不好改变用途的,是办公用房就是办公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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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3-30 11:1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长江之尾11 发表于 2020-03-30 11:11
    如小区规划有社区办公用房,社区没有其它办场所,他来办公是合法的,如社区已有办公场所,再来以办公名义来侵占小区的配套用房是不合法的。如我们小区规划有1000平方社区办公用房,社区已有独立的办公场所,社区一直没有理由来到我们小区来办公

    有文件批示社区在我们小区只有9-102 103,试图扩建至1600,不是令人匪夷所思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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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3-30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社区服务用房是为小区业主服务的,社区无权侵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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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3-30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不远处的天润家园小区有6000多配套用房(通过维权已移交业委会),中心村社区没有到该小区要一平方房子办公或作其它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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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3-30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小区要成立业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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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3-30 11:2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亦然亦可 发表于 2020-03-29 22:36
    楼主过于偏激,也过于凶悍。此事说白了就是属于自己小区业主的公共资源宁可自己不用,也不肯和同一个社区其他小区的业主共同使用。从现在人们自私自利的内心来看,这种心理无可厚非。自己团体内部的资源被其他小区分享了,其实是好事,大人还教小孩子要学会分享呢,但市场经济时代,此事确实存在一些需要协调的环节。第一,这个公共资源是全体业主的,不是楼主一个人的,楼主不要太激动,稍微冷静一点;第二,其实可以这么解决的,由于占用了吴中业主的集体资源,校西社区自筹经费的其中一部分用于适当减轻吴中小区全体业主的物业费,或者用于加强吴中小区绿化、卫生、居民生活设施建设等。相信很多业主还是同意的至于校西社区怎么去筹这笔钱,是他们自己的事情,坐下来谈谈再说!

    打这么多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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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3-30 11:28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吴中难道没有业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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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3-30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清水小A 发表于 2020-3-30 10:47
    这是规划给居委会的实际用地,妄想改造后社区用地变成1600平,难道不能说明问题么?

    这是物业的,还要查一下规划的社区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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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3-30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社区用房本身就是提供给政府的,物业用房社区是不可以占用的,这个属于全体业主享受,社区其实也算一个小业主,按照道理,其也必须向物业缴纳物业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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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3-30 12:1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瓢城往昔 发表于 2020-03-30 11:36
    这是物业的,还要查一下规划的社区用房

    居委会就是社区 这两者有什么区别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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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6-11 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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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3-30 12:17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清水小A 发表于 2020-3-30 10:47
    这是规划给居委会的实际用地,妄想改造后社区用地变成1600平,难道不能说明问题么?

    看住建局的验收备案应该都是物业管理用房,公建配套用房有315平米是社区用房,由社区安排使用,其他公建配套用房和物管用房以及占用小区道路和公共区域的停车位按权属是属于小区全体业主所有,不过规划设计方案才是最准确的,如果相符,并想使用全体业主的用房,业主可以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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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6-11 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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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20-3-30 12:19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envi_ds_2014 发表于 2020-3-30 11:04
    规划是否合理合法暂且不说,有个概念不能混淆:规划的是使用的用途,不改变公共部位归全体业主所有的属性 ...

    最主要是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才能真正行使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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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3-30 12:3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太过分了,坚决不允许入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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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3-30 15:1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亦然亦可 发表于 2020-03-29 22:36
    楼主过于偏激,也过于凶悍。此事说白了就是属于自己小区业主的公共资源宁可自己不用,也不肯和同一个社区其他小区的业主共同使用。从现在人们自私自利的内心来看,这种心理无可厚非。自己团体内部的资源被其他小区分享了,其实是好事,大人还教小孩子要学会分享呢,但市场经济时代,此事确实存在一些需要协调的环节。第一,这个公共资源是全体业主的,不是楼主一个人的,楼主不要太激动,稍微冷静一点;第二,其实可以这么解决的,由于占用了吴中业主的集体资源,校西社区自筹经费的其中一部分用于适当减轻吴中小区全体业主的物业费,或者用于加强吴中小区绿化、卫生、居民生活设施建设等。相信很多业主还是同意的至于校西社区怎么去筹这笔钱,是他们自己的事情,坐下来谈谈再说!

    事不关自己小区,姿态摆的这么高,装作圣人,真的是很秀。从你的表述中,也看出贪婪的本质,反正不是自己的,可以去分一杯羹,何乐而不为,的确符合现在人自私自利的内心,无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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