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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唤不能成“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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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4 06:13 来自AppWap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今年是“扫黑除恶”攻坚年,“扫黑除恶”主要任务落在公安部门。我在思考一个问题,如果公安干警都履职履为,就可能沒有“黑势力”,形成的土壤。
   针对这次武汉公安把八人请到公安“谈话”。为了加深了解公安八小时,二十四小时是什么区别,八小时“谈话”叫什么?我专门咨询了市局法制部门,八小时、二十四小时统称“传唤”,这可能是公安的“特权”,这一“特权”:与公民人生自由受法律保护,可能相矛盾。公安可以利用“特权”把不该“传唤”请来“传唤”,有关系的、身份特殊的“犯错”就可以不“传唤”,甚至可以拘留也让其享受“高级待遇”,真是不可思议。
   公安利用这一“特权”,可以严禁人上访等等。
  我反映一个真实“事件”,前几年我的一个“朋友”,心直口快爱管“闲事”,遭到公安几次“传唤”,第三次实施“传唤”没有得呈。事情还要从2017年5月中旬,我这位“朋友”为了小区公共配套用房与社区领导发生“口角”,当时社区领导报警,出警是城东所某警察与协警,这位警察出言不逊,诬辱我朋友“人格”,作出了不公正处理,那知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上午,朋友带外孙女在濠东绿地玩,对方有一位母亲与外婆也带“小孩”在绿地玩,对方小孩性格内向不活泼,对方家长要求,朋友外孙女同她的小孩一起玩,当年两个小孩都是二十二个月,那知两个小孩抱在一起顺势倒在地板上,周围人劝说小孩沒有关系的,可是对方不依不挠,一定要报警,结果出警又是上次出警民警,有了打击报复的机会,一定要带我朋友到派出所作笔录,按规定必须带双方当事人到派出所作笔录材料,结果就只带我朋友一人去,他们对我朋友可以“下手”了,采取辱“人格”,暴力执法,甚至武力造成我朋友多处软组织伤,路面有监控说“种毒”,本来不需要到“传唤室”,硬把朋友送到传唤室,同时切断了城东所门口监控,传唤室的监控及同步视频录音,朋友遭到非人“待遇”,先开始到分局信访,给分局信访人员看了伤势,同时拍的片子现还留在分局督察大队,朋友多次到市局信访,都是无功而返,市局采取“护短”,这件事不了了知,朋友为了发泄心中“冤气”,2018年5月19日发贴,再次被分局“传唤”,一定要朋友承认“错误”,朋友沒过错,怎么可能承认,这次虽然身体上没有伤害,心灵上伤害更深,这次城东所把朋友两次遭非法传唤,利用社区传到“黄某、戴某、秦某”,他们对我朋友诽谤,进行人生攻击,到处谣言瞎宣传伤我朋友人格,报案后城东所不作为不履职,公安行政复议不作为不履职。分局传喚上“隐”,第三次在公安信访室想传唤我朋友,这次更“疯狂”还带了手拷,结果我朋友力争改成到学田所做笔录,这就是南通公安的"传唤"。
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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