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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人们互相联络,往往首先选择以微信聊天的方式进行。3月10日,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大队在检查一起涉嫌非法营运的“黑车”时,首次以当事人手机微信聊天记录为初始证据,进行进一步调查取证。
当日中午11时45分许,一大队执法人员在南通火车站内外进行正常巡查时,发现一辆车号为苏F2ZXXX小型轿车,在火车站附近路边载上了4名乘客,涉嫌非法营运,便示意该车停止行驶,接受检查。一开始,驾驶员郭某矢口否认自己从事非法营运行为。为了便于调查,执法人员只好将驾驶员和乘客分开询问。
在调查中,驾驶员郭某称与几位乘客是互相认识的朋友,不收钱;乘客则称驾驶员郭某是他们老板,来接他们复工,不用给钱。一方称是朋友关系,一方称是老板与员工的关系,但双方都说没有金钱交易。在询问过程中,细心的执法人员注意到几名乘客说与驾驶员郭某是通过微信联系好的。
一大队大队长薛毅没有放过“微信联系”这一细节,立即到另一处询问驾驶员郭某是否可以将手机微信打开,将其与乘客的微信聊天记录给执法人员看看。郭某表示“可以”,随即打开与乘客的聊天记录。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几名乘客前一天就与驾驶员联系并约定好在火车站的接车时间,要求把他们送至叠石桥,且在微信上谈好车费是120元。从微信记录中,执法人员还发现负责联络的这名乘客曾多次乘坐该车,且每次都支付过车费。
在微信聊天记录的初始证据前,乘客们也说出了实情,驾驶员郭某也对自己非法营运的行为供认不讳。几名乘客和驾驶员郭某分别口述了案情的经过,配合执法人员完成了询问笔录。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执法人员表示,以微信聊天记录为查案办案证据,是近两年才出现的新生事物,不少地方公、检、法、司以及纪委监察部门等均已开了先河。但对于南通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而言还是首次,今后将进一步用好这一手段。
来源:南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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