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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民声] 不知通州区纪委对通州公交公司官员工作敷衍而造成公众受到伤害的失责事件是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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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4 13:40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时间(去年),金沙至南通的60路公交车车辆行走路线作较长时间的改道、可路牌却还是用以前的原路牌,路牌旁边也不做任何改道提示,据说只给手机上一个通知。请问有多少外来人员这么巧注意到这手机上的一个小小的临时性通知,而那些不做任何其他提示的原路牌还树立在那边,结果误导许多外来乘客,造成许多外来乘客遵照这个原路牌乘车,走了多少冤枉路,多乘了多少冤枉车,最后非但延误了乘客的要紧时间,而且乘客当时在心理上都受到了不小的伤害,针对公交公司负责人这种工作上的重要环节根本不放在心上了的作派,应该纯粹属于玩忽职守。不知通州区纪委对工作负责人的个人行径是怎么个处理意见?关系到侵害公众利益的事情,是不是对这方面的腐败零容忍?不知通州区纪委对我们这些乘客已经受过的一些伤害是怎么个说法?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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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4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罚酒三杯,下不为例,红红脸 扯扯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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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3-4 19:44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feng330 发表于 2020-3-4 17:08
罚酒三杯,下不为例,红红脸 扯扯袖子

属不属于重大失责,先放在一边。性质恶劣是肯定的。牵涉到的公众(受害者)肯定也是很多的。这么长时间公众更多的是忍耐。你们大家来分析,这是不是属于重大失职?一个重要的工作环节为什么就那么不当回事?如此藐视公众利益,其敷衍行径比那些贪官更可恶更可恨。请纪监委看着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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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5-5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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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20-3-4 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皮厚开坦克,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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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3-5 07:2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对造成伤害的乘客一律给予经济补偿,以示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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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3-5 08:12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司机 发表于 2020-3-5 07:24
    对造成伤害的乘客一律给予经济补偿,以示安慰。

    既使是公共机构对公众象征性的一元钱赔偿,事情本身也早已超出了赔偿的范畴,政府肯定意识到公交是公众日常生活中重要的一项服务工具,国务院也相当重视。政府公共机构当然要赔,赔的是地方政府的公信力,赔的是对“公交线路已作较长时间改道,而原路牌依然不做任何提示的,从而犯了基本常识性错误的那些工作人员的”惩处,赔的是如何改进工作作风建设。公交线路改道、原路牌旁不做任何提示,我想,这不是公共服务机关本身的宗旨和态度,而是工作负责官员个人的懒惰带来对社会公众的直接伤害,而官员本人肯定要为这种工作态度,承担一定的代价。希望政府,纪检委能够重视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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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3-5 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关心的是啥时候公交线路能够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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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3-5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对通州公交不满,连着发帖,只是因为你不了解通州公交。通州公交是南通汽运集团代管,通州政府只是负责给钱,其他就懒得自找麻烦了,现在的通州公交公司畸形发展,干部队伍机制人员臃肿,让开公交车的驾驶员负责旅游指标和车险指标,不然变相扣钱。管理人员基本上都是靠送才能做的,哪有什么水平?现在还好一点了,以前的公交领导胡作非为留下的后遗症,要消化掉这些庸才还早呢,你就忍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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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3-5 14:2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在路牌上贴个告示,告知线路暂时改变,擅自改变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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