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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之门] 涉嫌饲养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海门一市民或将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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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2-27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野生动物保护引起了前所未有的关注。近日,海门市农业农村局接到有关部门移送的线索:海门港新区河南村俞某擅自饲养野生保护动物。2月25日,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联合海门警方,火速赶往该村民家中进行调查。

执法队员在现场看到,俞某家确实饲养了10只很漂亮的动物。据俞某自己介绍,这是他2017年在网上购买的红腹锦鸡,买回来的时候是蛋壳苗,经过两年的饲养,这些红腹锦鸡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执法队员随即拍照并将照片传给权威鉴定部门进行鉴定。经南通文峰公园动物园野生动物专家居自远初步判断,从外形上看,俞某饲养的10只动物很可能就是红腹锦鸡,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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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网上看到照片,觉得很好看,就买了回来饲养。”当得知自己饲养的动物很可能属于重点保护动物时,俞某懊悔不已,主动配合移交工作。在海门农业部门与海门警方的共同努力下,这10只动物随即就被送至南通文峰公园动物园救护、收容。

个人究竟能否饲养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居自远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时,应当持有《人工繁育许可证》,未办理相关手续、证件而私自饲养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属于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处罚相当重。

记者26日从海门方面了解到,目前,相关部门已启动物种鉴定申请程序,一旦最终鉴定结论与初步判断相符,当事人将面临追究刑事责任。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今年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这是我国有史以来最严格的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法律决定,由此可见,野生动物的保护已成为举国之大事。”海门市农业部门提醒广大市民:未经许可,万万不得擅自猎捕、买卖、饲养野生保护动物,尤其在饲养宠物时,一定要了解清楚其是否为野生保护动物,不能因为无知而触犯法律。

来源:南通发布

南通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2-27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2004年,中国国家林业局公布了《关于促进野生动植物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将红腹锦鸡列入“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名单内的野生动物,因驯养繁殖技术已经成熟,经过相关程序后,可以合法进入餐馆,被摆上餐桌。

点评

这下被文峰动物园占了便宜,卖门票赚钱啊  发表于 2020-2-27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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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5-12-5 15:27
  • 签到天数: 2732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20-2-28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只要小心新型冠状病毒,

    而且要当心禽流感的反扑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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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20-2-28 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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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2-29 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红腹锦鸡与蓝孔雀可以家养的,养前要到有关部门办许可证。绿孔雀不允许家养,啥时候红腹锦鸡又不允许家养了。特种养殖必须先弄清法规,办好手续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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