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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港港] 南通主城区新版“声环境地图”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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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20-2-13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制图 邵云飞


    本网讯 (记者彭军君 吴霄云)昨天,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新版《南通市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规定》日前正式对外发布,将主城区划分出1-4类声环境功能区。

    据了解,此次发布的主城区“声环境地图”,划分范围为崇川区、港闸区及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含苏通科技园产业区),总区划面积约413平方公里,主城区共分4类声环境功能区,其中1类功能区10个,2类功能区13个,3类功能区12个。

    在新修订的《规定》上,记者看到,主城区地图上被绿、蓝、红等不同的颜色覆盖,代表着不同的噪音标准。具体来看,1类声环境功能区,是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限值为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2类声环境功能区,是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限值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3类声环境功能区,是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限值为昼间65分贝,夜间为55分贝。4类声环境功能区,是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限值为昼间70分贝,夜间55或60分贝。规定中的“昼间”,是指6:00至22:00之间的时段,该时段执行昼间标准;“夜间”是指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

    “这次新修订的方案与2011版相比,新增了1、2类功能区的数量,适当减少了3类区数量,新规更符合城市实际发展需要,更有利于相关部门加强声环境管理,更优化市民的人居环境。”市生态环境局大气处主任科员洪茂表示,“也就是说,要求‘安静’的地方更多了!”

    噪声污染不是环境治理的“漏网之鱼”。今后,如果发现周边噪音超过了该区域的标准,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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