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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港港] 疫情期间法院执行不松懈,9.5万元工资款提前9个月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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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5-4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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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20-2-12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本和被执行人说好今年年底还钱,没想到过了年就提前拿到了,而且还是在防疫期间,你们真给力!”12日,通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陈燕接到了申请人蒋某的电话,感谢法院在防疫期间提前将自己的案件执结完毕。

    2017年春节后,蒋某先后在高某承包的江西某度假村工地、安徽合肥某售楼部工地从事管理工作。同年10月,经双方结算,高某向蒋某出具工资欠条1份,载明尚欠蒋某工资款13.5万元。此后,高某只给付了4万元。为此,蒋某将高某告上法庭。通州法院经审理,判决高某支付蒋某9.5万元工资,并支付相应利息。然而,高某依然没有履行判决。无奈之下,蒋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接到案件后,陈燕立即联系了高某。高某表示,手里只能拿出3万元,而且自己也在追讨工程款,春节前还要给其他工人发放工资。在陈燕的主持下,双方经协商,达成了和解协议,余下的6.5万元于2020年年底支付。

    春节过后,虽然不能外出开展集中执行活动,但通州法院的“线上”执行工作从未松懈过一天。陈燕每天也在电脑前进行查控工作。通过网上新增查询,她惊喜地发现高某的银行账户从年前的6000多元增加到了10万元,这笔钱完全可以履行欠款。

    事不宜迟。为尽早结案,陈燕再次致电高某做工作。与双方当事人几个回合协商下来,蒋某最终同意放弃一半的利息,并通过短信进行了确认。蒋某提前9个月拿到工资款,案件就此执结。

    寄送执行通知书、财产查控、电话执行……除了现场接待和集中执行,通州法院的执行干警们穷尽所有能采取的执行措施。疫情期间,一起抚养费案件的被执行人黄某在接到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后,也主动联系了承办干警,表示自己愿意足额支付2000多元的抚养费,请求法院将冻结的账户解封。

    来源:南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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