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滨论坛

点击扫描二维码

查看: 28912|回复: 39

[百姓民声]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打架”蔚然成风!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6-3 08:52
  • 签到天数: 23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20-2-12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陕西
    整理了一下我家的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发现该院的8份判决书4对“打架”了,可谓“蔚然成风”!对同一事实的认定前后矛盾,判决结果截然相反。在已经提供生效判决书作为证据的前提下,这样相互矛盾的判决,甚至是同一法官前后矛盾的判决,法院的公信力何在?如不说清为何如此,真有“葫芦官判断葫芦案”的味道!
      案件的事实如下: 2011年底,如皋市如城街道办事处,以扩建如皋花木大世界交易市场的名义,设立百亿花木产业创意园项目工程搬迁指挥部,对大明村166户农户实施拆迁,并以拆迁人的名义,与被拆迁户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补偿资金来源于政府财政。拆迁时,如城街道办没有办理各项拆迁许可手续,但在2014年底江苏省政府722号文件批准对该地块实施征收。
    2014年底,由于如城街道办违反承诺,在公布了12户的拆迁补偿明细表后,以涉及个人隐私为由,拒不公开剩余的信息。我们多人向如东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开166户拆迁户的拆迁补偿明细信息。在法庭上,如城街道办提供证据,证明已经公布过《百亿花木产业创意园项目工程款公示表》。我们指出该“公示表”系伪造信息,不是我们申请公开的明细信息。如东法院作出(2014)东行初字第220号《行政判决书》,判决如城街道办依法公开我们申请的拆迁补偿明细信息。如城街道办不服,上诉至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南通市中院作出(2015)通行终字第00075号《行政判决书》,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然而,在以后的诸多判决书中,法院竟然将这166户地块的征收拆迁认定为“协议搬迁”,是一种平等民事行为,所签订的协议属于民事协议。幸好,新的《行政诉讼法》已经将拆迁协议认定为行政协议。但由此引发的一系列判决书相互“打架”。以下分别加以说明。
    一、        拆迁补偿信息公开案中,四份判决书“打架”。
    220号判决生效后,如城街道办以公布过“公示表”拒不执行。我们向如东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东县法院委托如皋法院执行。但如皋法院一再以如城街道办已经公布“公示表”为由,多次强行结案。我们不服,提出执行异议,如皋市法院维持。我们向南通市中院提出行政复议,南通市中院审理后作出(2017)苏06执复69号《执行裁定书》,认定如城街道办没有依照申请的要求公布拆迁补偿明细信息,没有执行法院的判决;如皋法院的执行结案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责令如皋市法院重新审理。如皋市法院在收取了如城街道办500元执行费后,如城街道办寄送了一份“公示表”给我,如皋法院又结案了。我再次申请行政复议,再次说明该“公示表”涉嫌伪造,且是“汇总表”,不是我所申请公开的“明细信息”,但南通市中院竟然作出了(2018)苏06执复114号《执行裁定书》,认为如城街道办已经公布了“公示表”信息,予以结案。迫不得已,我只好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这个案子的关键问题是,我们申请公开的是166户的拆迁补偿明细信息,如城街道办公布了12份明细信息后,本来应该依法公布剩余的151户的明细信息,但他们只肯公开166户的汇总“公示表”。对比已经公布的12份明细信息,可以发现,同一户的补偿金额相差十几万元,补偿面积相差几百平方米。这就是如城街道办拒不公开明细信息的根本原因。因此,114号《执行裁定书》与69号《执行裁定书》打架,同时与220号和00075号《行政判决书》认定的事实打架!
    因为百亿花木产业创意园工程项目又增加了14户拆迁户,2019年,我申请公开该地块180户的拆迁补偿明细信息。如城街道办又以该地块是协议搬迁、涉及个人隐私为由不肯公开。我向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提起诉讼。该院审理后,作出了(2019)苏0691行初912号《行政判决书》,认为如城街道办已经公开过《百亿花木产业创意园项目工程补偿款公示表》信息,认为原告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繁多,要求原告明确具体户主姓名及信息名称。该判决书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条明确规定,“申请公开的信息量大时,可以协商公布内容或公布电子信息”。
    我上诉至南通中院后,南通中院审理后作出了(2019)苏06行终699号判决,维持912号的判决。同一个案涉地块,同样的信息公开,同一个审判长,却自己打脸自己!00075号判决书判决政府必须公开拆迁补偿明细信息,699号判决书却又判决政府可以不公开拆迁补偿明细信息。因此,南通中院的699号行政判决书与00075号行政判决书打架!
    二、        确认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无效案中,两份判决书打架!
    因如城街道办不能履行“一律实行产权调换”的承诺,我们向如皋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与如城街道办的临时机构“百亿花木产业创意园项目搬迁指挥部”签订的《如皋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无效,向法庭提供了00075号《行政判决书》等充分的证据,证明如城街道办在没有如皋市政府授权和办理征收手续的情况下,违法对我们实施征收拆迁,且采用了欺诈手段,其没有资格签订拆迁协议。如皋法院在拖延了13个月后,作出了(2016)苏0682民初11883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堪称奇葩,有几百个错字问题,其将政府的征收行为认定为协议搬迁行为,属于民事行为,认定拆迁协议是搬迁协议,又认定拆迁协议有效,这是自相矛盾的判决!
    我们不服,上诉至南通中院,南通中院无视11883号诸多错误,无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类似案例,作出了维持原判的(2018)苏06民终1189号《民事判决书》,推翻00075号认定的案涉地块是违法拆迁行为,无视江苏省政府722号征地批文,同样在没有证据证明时将《如皋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认定为搬迁协议,又判定拆迁协议有效。同时更说歪理,认为江苏省高院的类似案例与本案在事实上和法律上不完全相同。最高院发布的案例的指导性与哪个案例完全相同吗?因此,南通中院的1189号民事判决书与00075号行政判决书打架!
    三、        申请公开拆迁补偿结果审计报告信息案中,两份判决书打架!
    由于在拆迁补偿信息公开案中,我们发现如城街道办存在许多舞弊问题。我们申请如皋市审计局公开百亿花木产业创意园项目工程涉及到大明村166户拆迁户的拆迁评估、补偿、安置结果的审计意见与审计报告。如皋市审计局答复没有相关信息。对此,我们不服。因为,案涉地块的拆迁补偿资金来源于政府财政,依法属于审计局的必须审计范围,且如皋市人民政府(2012)年1号文件明确规定,审计机关必须加强对拆迁补偿资金的审计,每年公布审计结果。本组村民钱维国在2014年向如皋市审计局申请公开同一的信息,审计局答复没有,被诉至如东县人民法院,如东县法院(2014)东行初字第248号《行政判决书》判决必须公开。如皋市审计局不服,上诉至南通市中院。南通市中院在(2015)通行终字第000239号《行政判决书》中驳回上诉,特别指出,钱维国的证据证明如皋市审计局制作和保存有案涉地块的审计结果信息。这些证据,在我向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已经说明。但开发区法院在审理时,认为审计局提交的证据“审计计划和审计发文目录”中没有案涉地块的审计内容;我提交证据证明,如皋审计局对如城街道办“万顷良田“拆迁项目进行过审计,但没有出现在其”审计计划和审计发文目录“中,且如皋市的几十个拆迁项目都没有出现其中,证明该证据造假!如皋审计局在2011年9月发文,称今后会加强对拆迁项目进行审计,如皋市政府也要求每年公布审计结果,但审计局却没有一份涉及拆迁项目的审计计划和审计报告,谁能相信!但开发区的法官相信了,认为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但又要求审计局代理人必须对自己的答辩的真实性作出保证!于是作出了(2019)苏0691行初899号《行政判决书》。
    我不服,上诉至南通中院,庭审时特别说明,如城街道办的干部承认,拆迁补偿资金使用情况每年都进行审计,请法官调取248号判决的庭审证据资料!庭审时,法官要求如皋市政府的代理人对案涉地块的拆迁审计是否属于如皋市审计局的审计范围进行明确答复,但其不能当庭答复,答应庭后给原告和法官答复。至目前为止,原告和法官没有收到答复!南通中院的法官在没有得到如皋市政府准确答复的情况下,还是维持原判。作出了(2019)苏06行终715号《行政判决书》,该判决书与与000239号判决书打架!
    由于地方政府部门违背承诺和提供虚假信息甚至拒绝公开信息,如果人民法院能够站在公正立场,查清案件事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们也会“服判息讼”。但是,事实与愿望总是相违,迫使我们掉进了不断诉讼的“泥坑”!申请公开拆迁补偿信息,六年都没有结果,法院的判决得不到执行,地方政府甘愿做“老赖”!以上列举的案件,都有公开的判决书,但法官不去查阅或者置之不理,判决书之间矛盾重重,这样的判决,谁能服气?又怎么能不继续诉讼?希望法院的领导能仔细看看这些奇葩的判决,并能说明原因。不要让老百姓有这样的感觉:
    诉讼路漫漫,正义渺茫茫!众多葫芦案,青天在何方?
    南通0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6-3 08:52
  • 签到天数: 23 天

    [LV.4]偶尔看看III

     楼主| 发表于 2020-2-13 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陕西
    8份判决书,4对打架,这是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杰作”!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2-13 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向巡视组举报崇川区法院民庭的蔡抒晨,以人民的名义!贪赃枉法的坏事做多了,一定会接受纪检委调查的!受害群众盼崇川区人民法院的蔡抒晨,早日被双规!

    回复 支持 3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2-13 20:5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人民的法院,有法不依!法盲的法官啊!!!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6-3 08:52
  • 签到天数: 23 天

    [LV.4]偶尔看看III

     楼主| 发表于 2020-2-14 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陕西
    胜利小哥 发表于 2020-2-13 20:52
    人民的法院,有法不依!法盲的法官啊!!!

    都是他们自己的判决书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2-15 07: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清水微澜 发表于 2020-2-14 17:40
    都是他们自己的判决书啊!

    我早就对诉讼不抱希望了。这些年,由于一些拆迁纠纷,同时家人被披江湖高手骗取大笔钱款追债无果,本来至少可以有3 场诉讼压身,都被我放弃。

    几个找我帮忙诉讼的好友亲戚,我也做他们工作:不要浪费精力财力,与诉讼对方,争取沟通化解矛盾达到握手言和。现在打官司,就是把自己推进深潭,一场诉讼会变成多次煎熬,一年能解决的事情可能拖上数年。

    一句话:宁愿吃亏,哪怕吃大亏,也不要麻烦法院。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6-3 08:52
  • 签到天数: 23 天

    [LV.4]偶尔看看III

     楼主| 发表于 2020-2-15 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0-2-15 07:51
    我早就对诉讼不抱希望了。这些年,由于一些拆迁纠纷,同时家人被披江湖高手骗取大笔钱款追债无果,本来至 ...

    看到这样的判决书,就可以知道,法院是做什么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20-2-15 15:41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6-3 08:52
  • 签到天数: 23 天

    [LV.4]偶尔看看III

     楼主| 发表于 2020-2-19 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陕西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我也想问问,这是谁的“衙门”?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6-3 08:52
  • 签到天数: 23 天

    [LV.4]偶尔看看III

     楼主| 发表于 2020-2-20 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陕西
    法院的判决书,岂能当做儿戏?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6-3 08:52
  • 签到天数: 23 天

    [LV.4]偶尔看看III

     楼主| 发表于 2020-2-21 07: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陕西
    打架的判决书都有案号,大家可以上网查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6-3 08:52
  • 签到天数: 23 天

    [LV.4]偶尔看看III

     楼主| 发表于 2020-2-26 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不知到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领导看到此文有何感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6-3 08:52
  • 签到天数: 23 天

    [LV.4]偶尔看看III

     楼主| 发表于 2020-3-3 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领导们看到没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4-4 07:26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20-3-4 21:13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香港 电讯盈科
    你那么多文字,那么专业的词汇,普通老百姓谁看得懂?要引起大家的注意,起码得说人话,把问题的本质与核心说出来。嫌钱少,你可以直说,不丢人,老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心里都有杆秤。另外你也要讲究艺术与策略,你的对手到底是谁?人民法院应该是主持公道的,但你的标题把她当成了你的对手,这显然是没有智慧的体现,除非他有明显的破绽,否则你怎么赢得了呢?原来那个敌人没有打赢,现在还又多了一个敌人,失策啊,失策!
    回复 支持 3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20-3-5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6-3 08:52
  • 签到天数: 23 天

    [LV.4]偶尔看看III

     楼主| 发表于 2020-3-13 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如皋我们的地方政府能够诚实守信,谁愿意跟他们打官司啊!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3-14 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期待依法行政,依法审理案件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3-15 08:16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清水微澜 发表于 2020-3-13 18:08
    如皋我们的地方政府能够诚实守信,谁愿意跟他们打官司啊!

    想一想中国的行政诉讼法出台才几年呀,历史上有过几回民告官的?中国历史上民告官的大都称作刁民,观念不改,建设法治文化,路漫漫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3-15 08:26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清水微澜 发表于 2020-3-13 18:08
    如皋我们的地方政府能够诚实守信,谁愿意跟他们打官司啊!

    行政诉讼法,政府败诉,行政部门败诉,你看到过哪个官员被当场逮捕吗?行政诉讼法它就是个纠偏功能,而不是惩处官员。你败诉了,他最多内部纠偏。他们不会承认错误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3-15 08:35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如果南通中院真的严格按照司法审判程序的话,他们应该在濠滨上向社会公布双方的答辩状。 他们现在理都不理你。你跟谁讲理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3-15 08:44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多了解了解西方的法治,根本就不是那回事。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3-15 08:47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在西方社会,只要官员在法庭上一败诉,不是被当即撤职就是逮捕。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6-3 08:52
  • 签到天数: 23 天

    [LV.4]偶尔看看III

     楼主| 发表于 2020-3-17 08: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mi8866 发表于 2020-3-15 08:35
    如果南通中院真的严格按照司法审判程序的话,他们应该在濠滨上向社会公布双方的答辩状。 他们现在理都不理 ...

    如果陈述的内容有假,他们怎么能善罢甘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3-17 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去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或者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控诉、申诉科。之前有过这种类似的,法院内部不统一,由江苏省检察院提起,后来纠正的。或者去最高人民法院的网站、三巡。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无图版|站务联系 | 商务合作 | 平台公约

    信息产业部备案:苏ICP备05014191号-1 经营性ICP许可证:苏B2-20110445 苏公网安备 32060202000307号 © 2001-2019 0513.org All Right Reserved.

    投诉争议 技术支持:第一互联 GMT+8, 2025-12-19 16:34 , Processed in 0.297438 second(s), 22 queries , MemCache On. 站点统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