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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海安各卡口来海车辆管控的公告
自2月9日起,经交通管控组请示决定,在对湖北、浙江籍车辆、人员重点管控的基础上,对来自重庆、广东、河南、湖南、安徽、江西籍来海车辆、人员加强管控。若有上述省市旅居史、接触史的,除必要外,车辆一律劝返。 必要是指:(确有需要在海安工作或生活的人员,来海前14天,本人及家人未去过湖北、浙江温州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持续传播地区,也未与湖北、温州等重点地区人员有接触。携带复工函并签订承诺书,经企业负责人签字后,由区镇相关负责人签字,经交通管控组认可,无发热症状,可放行。)
请涉及到上述省市相关来海人员提前与企业、区镇联系。
海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交通管控组
2020年2月8日
昨(8日)晚,海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也发出通知,对疫情重点地区的流动人员实施管控,相关外来人员一律暂缓来海门。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遏制疫情在本市蔓延扩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海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外来人员流动管控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是没有南通市身份证件以及未在本市办理暂住登记的人员,一律暂缓来海;
二、凡是未通过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复工的企业,其外来务工人员一律暂缓来海;经报批同意复工的企业,原则上省外员工不得回厂工作;
三、对于来自湖北,广东深圳、广州,浙江温州、杭州、宁波、台州,河南信阳、南阳、郑州、驻马店,湖南长沙、岳阳,安徽合肥、阜阳,江西南昌等疫情重点地区的外来人员,一律暂缓来海。
上述人员擅自来海的,一律劝返;不听劝返的,一律按照《关于依法打击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行为的通告》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海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8日
来源:江海南通
南通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