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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今天(8日)消息,根据上级要求,我市再次调整相关医保业务办理期限,同时持续推进“不见面”医保经办服务, 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医保服务不间断、质量不降低。
需要办理医保零星报销的参保人员,可以通过邮寄材料的方式报销,或是等疫情过去再报销,“以前的规定是2019年度内发生的医药零星费用,必须在今年3月底前完成报销,但现在这个期限延长到了今年的12月31日。” 市医保局副局长顾忠贤说,同时调整的还有到龄退休职工的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可以在疫情解除后与养老保险同步办理,相关医保待遇均不受影响。
此外,对于一些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病情稳定的门诊慢性病且按照临床规范需要长期服用固定药物的患者,经诊治医院医生评估后,可将一次取药量放宽至 3 个月,“尽量减少病人到医疗机构就诊配药的次数,降低他们遇到病毒的风险。”顾忠贤说。
当然,“不见面”办理仍是防控期间的主题。“能通过网上办的,就不需要到窗口来了。”顾忠贤介绍说,医保参保登记、信息变更、查询,缴费基数申报,关系转移接续,等业务都可以通过“南通医保”APP等网上途径办理,相关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等,也都在网上进行了公布。
除了开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零材料”异地就医备案快捷通道外,参保人员办理常规异地就医备案,也不需要到窗口办理。长居异地备案手续的办理及变更可以登录“南通医保”APP直接办理,也可通过电话、传真办理;经医院转出的有手续转院备案业务由医院通过交互平台直接办理,未经医院转出的无手续转院备案及外地急诊备案手续的办理,则可通过电话、传真或邮寄的方式办理。对春节假期后复工的农民工,可由参保单位集中线上办理备案或承诺制备案。
对于确实需要到窗口办理的事项,也需提前通过电话与窗口对接预约,市医保局也将积极探索试行容缺受理和事后补充材料等方式,减少群众窗口滞留等候时间。
来源:南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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