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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大观] 不信谣!不传谣!如东这些人因造谣传谣都被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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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4 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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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处于关键时期,社会高度关注、群众高度关切,但仍有极个别网民通过网络散布关于疫情的不实信息,造成了负面影响。为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网络环境,维护全县社会大局稳定,现将如东县公安局依法打击处置的疫情网络谣言案件情况通报如下:

  2020年1月23日晚,网民季某东(男,岔河人)为博人眼球,在微信群发布“如东明天要戒严,岔河发现四例”、“县政府晚上召开紧急会议,明天交警上路”等虚假内容。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于1月25日将季某东抓获。1月27日季某东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罚款500元。

  2020年1月26日中午,网民季某晗(女,长沙人)故意编造“我家附近有从武汉回来的大学生得了新型冠状病毒,有六个,已经死亡两个,还有一个领导感染上了,还瞒着政府不上报怕丢官”等虚假内容在微博上发布。当晚,季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罚款500元。

  2020年2月3日凌晨,网民管某冬(男,苴镇人)在微信群中发布如东苴镇某村干部陈某“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目前已被强制隔离”的虚假言论,引起网民关注并大量转发,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经群众举报,2月3日上午,管某冬被公安机关抓获,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2020年2月3日下午,网民季某(女,如东县新店人)在微信群传播未经核实的“栟茶镇第三例确诊者从正月初一至正月初五一直在母婴店上班”的谣言,引起社会与民众关注,造成负面社会影响,2月4日季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罚款500元。

  警方重申,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编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希望广大网民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共同维护良好网络环境,团结一心,共同抗击疫情。
来源:如东公安微警务   

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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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4 17:1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乱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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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4 18:1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乱说话,但事要公布于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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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4 23:01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造谣确实不好,一开始武汉也抓了8个造谣的,其中还有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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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7 23:43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四件事情,三位当事人同一个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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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8 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开始武汉也抓了8个造谣的,其中还有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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