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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陵故地] 通告:海安除农贸市场、超市、药店外所有商品市场一律暂停复工复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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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2-4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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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急!海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紧急通告!

鉴于湖北省以及浙江省温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病率持续上升,为了有效切断疫情传播途径,特紧急通告如下:
一、请各单位、各部门劝阻上述区域人员近期不要来海。我市将强化对春节期间由湖北省以及浙江省温州市返回我市,或途经湖北省以及浙江省温州市返回我市的相关人员的健康管理。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区镇须对辖区内来自上述区域人员进行全面排查,严格实行隔离观察,时间自到达之日起14天。发现相关人员线索,欢迎拨打市或各区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市电话:0513-88901152、88906900、88851000)。
二、提前开工的企业凡有来自湖北省以及浙江省温州市的工人,一律休息并在居住地隔离观察,时间自到达之日起14天。
三、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负责本单位相关人员的排查监督,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凡有春节到湖北省以及浙江省温州市尚未返海的人员一律劝其待在原处;凡在春节期间有与湖北省以及浙江省温州市人员接触史的,一律居家隔离观察,时间自末次接触之日起14天。
四、从即日起,全市除农贸市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超市、药店外的所有商品市场一律暂停复工复业;各区镇负责督促本辖区范围内的所有汽车4S店、售楼部、理发店(含美容美发)等人员易聚集场所和家政服务、中介服务等行业暂停经营。恢复营业日期另行通知。农贸市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超市、药店的各入口处均要设置“未戴口罩禁止入内”醒目提示,安排专人测量体温,未戴口罩或体温异常者一律禁止入内。从业人员必须戴口罩做好防护,场内必须按要求做好消毒、通风等防控工作。对于防护不到位的,将依法追究市场经营者和管理者的责任。
五、对拒不执行本《通告》要求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各区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滨海新区:0513-88260111
李堡镇:0513-88212101
大公镇:0513-88755101
开发区:0513-88919812
高新区:0513-88829755
曲塘镇:0513-88603045
雅周镇:0513-88632020
南莫镇:0513-88472101
墩头镇:0513-88417000
白甸镇:0513-88402003


海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3日

南通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2-4 09:45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海安民企强制员工签订自愿上班,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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