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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接受爱心捐赠公告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海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举全市之力,上下一心,构筑抗击疫情坚强防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为支持抗击疫情,打赢防控阻击战,社会各界通过各种途径纷纷表达捐款捐物意愿,充分展现了守望相助的大爱情怀。目前,因防护物资库存不足且需求急增,现急需社会各界支援相关物资或提供相关有价值信息。为畅通社会捐赠渠道,有效引导和保证社会捐赠集中用于防控救治,海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捐赠需求如下:
一、接受物资
(一)防护物资(耗材)清单 严重紧缺物资:医用防护服、N95口罩、防护面罩、护目镜、隔离衣。 紧缺物资:外科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防冲击眼罩、消毒设施设备、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其他疫情防控物资。 (二)部分防护物资(耗材)需符合或高于下列国家标准 医用防护口罩GB 19083-2010 医用(外科)口罩YY0469-2010 标准防护服GB19082-2003 GB19082-2009 《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 (三)接受物资捐赠的要求 各类捐赠物资均要求在保质期内,正规企业产品,符合国家各项质量标准,外包装完好,无污损。暂不接受和转送与疫情防控无关的物资。 接受捐赠主体:海安市红十字会 物资接收地点:海安市黄海大道西3号 联系人:陈松梅,13912851239
二、接受捐款
户名:海安市红十字会 账号:32001647136052513934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支行
三、有关事项
1.本次募捐活动所募集款物(含本公告发布之前接受捐赠的款物),由海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 2.募集善款(物)及其使用情况,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3.为方便开具捐赠收据,捐赠时请务必注明捐款(物)人(企业)准确名称及联系方式、捐赠用途。
海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日
南通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