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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述年】港闸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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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6 08:08 来自AppWap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根据《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省人民政府决定,自2020年1月24日24时起,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

为全力维护全区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0年1月10日后,从武汉来港闸、去过武汉以及途经武汉来港闸的所有人员,应主动致电居委会进行登记【附件:港闸区各街道(开发区)、村(社区)防控新冠肺炎联系电话】,同时进行不少于14天的居家隔离观察,每日进行早晚各一次体温监测。

有发热、咳嗽、气促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请立即戴好医用口罩等防护用品,到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或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就医。前往医院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要尝试自行服药解决,以免延误治疗。

二、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全区各旅行社、酒店对武汉旅客取消行程、退订酒店的,建议做好全额退款服务,不再接待武汉旅游团队和散客。各旅行社和酒店发现已经入住或近期曾入住的武汉旅客,应及时向属地街道报告,做好环境消杀工作。

三、各零售药店、门诊部、个体诊所等对前来购买治疗发热、咳嗽药品的人员,要详细登记住址及联系方式,并力劝患者及时就近至开设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辖区内南通市第二、第四、第六人民医院开设发热门诊。

四、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公众集会、大型会议、文艺演出、年俗活动、商业促销等公众集聚活动一律取消。餐饮单位不得举办集体聚会、聚餐活动,街道、村(社区)禁止提供居民集体聚餐活动场所,并及时劝导居民停止举办集体聚餐活动,相关单位做好消费者的解释引导工作。

五、体育馆、博物馆、图书馆、电影院、健身房、网吧、KTV、酒吧、足浴、浴场、游泳馆、A级景区等公众聚集场所一律临时关闭。

六、所有养老机构实行临时封闭管理,停止所有外来人员进院探视。所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暂停对外开放。

七、课外培训机构举办的各项培训活动一律取消。

八、严禁活禽销售,严禁非法养殖、加工、经营各类野生动物,严厉打击非法转运贩卖野生动物。

九、农(集)贸市场和各类经营场所要加强病媒生物防制、通风管理,做到每日清洗消毒。

十、建筑工地要实行规范管理,改善民工居住条件,取消大通铺。

十一、严禁聚集到区内宗教场所开展宗教活动,严控非法宗教场所活动。

十二、广大市民应做好自我防护,做到以下六点:

●不去人口密集、空气流通不佳的地方,如要前往,请务必戴好口罩,为了您和您家人亲友健康,不串门、不聚会;

●加强锻炼,增强体质,提升抵抗力,做好个人防护,坚持每日数次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在任何场合打喷嚏咳嗽,请用纸巾/手臂遮挡;

●接触公共环境或公用物品后,用肥皂或洗手液,采用七步洗手法搓洗,流水冲净。如没有洗手设施,可使用含有70%至75%的酒精搓手液(免洗洗手液)洁净双手;

●尽量避免接触野生动物,避免食用或饮用生的或未熟透的动物产品,包括奶类、蛋类和肉类;

●不信谣、不传谣。
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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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6 08:10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不信谣,不传谣,待在家里安安静静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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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6 08:12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积极防御,安全你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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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6 08:13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众志成城防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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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6 08:13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积极响应政府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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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6 08:13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戴口罩,勤洗手勤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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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6 09:49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积极做好疫情防御和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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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8 10:4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港闸区那么多大工厂外来人员如何做好防控工作,可有对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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