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应急管理局 《南通十建集团生产大楼电梯井拆除工程风险评估报告》涉虚假报告 嘉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019年10月12日出具《南通十建集团生产大楼电梯井拆除工程风险评估报告》,2019年10月14日南通市城管局上线政风行风热线,崇川区城管局龚培湘局长表态:执法过程中发现违建电梯井上方有高压线,我们请嘉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南通十建违建电梯井进行风险评估,2019年10月12日收到嘉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评估报告,由于违建距高压线6.2米,拆除存在安全风险。 事后经多部门论证, 《南通十建集团生产大楼电梯井拆除工程风险评估报告》在评估报告委托人、违建顶部与高压线距离、被查后增加说明等存在重大错误,并且已被执法部门作为证据使用,根据新《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九条规定:“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吊销其相应资质。” 另根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承担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由资质认可机关吊销其相应资质,向社会公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关机构及其责任人员实行行业禁入,纳入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以及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信息查询系统。 嘉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南通十建集团生产大楼电梯井拆除工程风险评估报告》涉虚假报告,完全符合上述法律法规。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拆除违法建设,深挖南通十建保护伞。 k" @% t& k$ @$ }: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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