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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盐是专营食品,质量安全涉及千家万户,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南通市市场监管局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防食盐安全风险,督促落实食盐安全主体责任,“四个一”强化食盐质量安全监管。 第一,强化系统管理,织密责任落实“一张网”。市市场监管局在全省率先研究制定了《南通市食盐批发企业食盐经营安全主体责任清单》与《南通市食盐批发企业食盐安全自查指南》,明确了主体责任的内容与食品安全自查要求。以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为抓手,织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网络,有效建立食盐批发食品安全隐患防控机制。 第二,坚持精准发力,下好科学监管“一盘棋”。重点针对有轻微违规或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食盐经营者和用盐者开展行政约谈,共开展集中约谈37次。全市共抽检小包装食盐产品195批次,对发现的3批次食盐质量不合格、6批次食盐标签标识不合格依法处置。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对食盐批发企业及分支机构、食盐零售单位分别按照80%、5%的比例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第三,深化专项整治,筑牢风险防控“一面墙”。开展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检查大督查专项行动,全市共检查市场主体8477户,发现并整改落实风险隐患239个。开展打击危害食盐安全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累计检查农贸市场202家,食盐经营单位3300家,餐饮服务单位和食品加工单位1600家,立案37件,涉及各类盐产品202.37吨,没收181.34吨,罚款6.6万元,移送案件2起。 第四,健全长效机制,拧紧联防联治“一股绳”。市市场监管、工信、公安等部门建立健全分工协作、信息共享、市场共管的“联防联治”长效机制。完善信用管理机制,对失信者作为监督检查或者抽查的重点,形成失信预警、行业禁入和退出等惩戒机制。切实加大对《食盐专营办法》等法律法规、碘盐科普知识等的宣传力度,全年共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开展集中培训1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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