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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德民花苑贵宾物业贴出的车辆管理规定,除了限制外来车辆占用车位的措施具有合理性外,其他措施可以说都是出于利益驱动。 2019年年中起,为了解决小区停车混乱的问题,物业对占用固定车位的业主按600元/ 辆收取管理费用,不占用固定车位的业主不收费,一家只可以有一个固定车位。而2020 变成所有车主每辆车交600元(第二辆800元,第三辆1000元),否则不允许进入小区,而原来的固定车位取消,车位先到先得。注:物业费另交。 小区停车状况完全回到2019年6月前的混乱状态,带来的变化是原来无固定车位的业主每辆车至少多交600元,而原来缴费的车主失去固定车位,得利的只有贵宾物业。贵宾物业的做法毫无道理,主要有以下几个依据: 1.小区车位由业主共有的公摊绿化面积改造。《物权法》第74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贵宾物业公司未经业主委员会同意或授权,擅自对业主共有场地用收取费用的行为,显然属侵犯业主权益的行为。 2.没有收费依据。南通市物价局对物业费等均有明确收费标准。而贵宾物业收取的第一辆车600 元、第二辆车800元……的标准完全是自说自话。 3.物业未有任何先期投资,车位改造由政府出资。如果有投资,那就是装了几个闸机,不投入,但攫取收益的心却很膨胀,算一算总额真不少,德民有100幢居民楼。 4.物业未提供车辆管理服务。物业平时没有车辆疏导、秩序管理,车辆完全处于自由停放状态,无任何服务,凭什么收钱!去年有其他业主占了本人固定车位向保安进行投诉,物业保安推诿、拖延,未采取任何行动。 5.限制业主进入小区完全是强盗逻辑,是违法的。小区公共用地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小区公共用地就好比主人自家的庭院。假如说我请来了一位保姆,而她却对我在自家院子里停车横加干涉,甚至禁止我开车进出自家大门,这显然是说不通的。同样,物业公司作为全体业主的“管家”,它是为全体业主服务的,而不是来约束和限制业主的。 另外,建议物业认真研究研究提高服务水平和政策依据,通过积极作为让全体业主积极主动缴纳物业费才是正路。比如说坏的窨井盖的换换、路面破损隆起的修修、楼道尤其是内车库通道乱推的清清、绿化的杂草除除,弄个剪草机把所有的杂草剪成一样高还是很丑陋……德民和温总理视察时已经是天壤之别了! 南通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