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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回家出车祸 该不该按工伤赔偿? 面对这类事故的矛盾纠纷 该如何调解呢? ▼▼▼ 市民周某在下原镇一家工厂打工,至今已经好几年了。今年8月的一天晚上,周某在骑电瓶车下班回家的路上发生车祸,受了伤,治疗花了不少钱。周某觉得自己这应该算是工伤,希望打工的工厂能给自己一些赔偿,可工厂方却觉得周某的要求并不合理,当地调处中心对这件事进行了调解。矛盾点 调解一开始,周某就提出,希望工厂方能够给自己一些钱,补贴自己的损失:“2019年8月18号晚上,我下班骑着电瓶车回家,在路上为了躲避对面的行人摔倒了。当时摔伤非常严重,整个面部都是血,附近的医院都说治不了,最后去南通附院做手术,加起来总共花了好几万元医药费。我希望厂里多少补贴一些我的损失,除了职工意外保险的2万元之外,我要求他们给3万元的工伤赔款。”可是工厂方却不同意,认为周某并不是在工厂里工作时出的事故,而且在事故中周某是主要责任方,并不满足工伤赔款的条件:“我们找到事故的另一方当事人,据对方介绍,当时自己在路边散步,周某以很快的速度骑着电瓶车把她撞出五六米远。”周某觉得,即使自己并不满足工伤条件,但是她毕竟在工厂里工作了好几年,和工厂负责人一家又是一个村的邻居,再加上工厂平时又没有按照规定给他们交保险,出了这种事故,出于人道主义,工厂总该给她点补贴。对此,工厂方表示,他们愿意补贴周某一些钱,可周某及家属要求的5万元赔款已经远远超过了合理价位,完全可以说是狮子大开口了。除了意外保险应赔偿的2万元全额给付之外,工厂方仅愿给周某1万多元作为补偿。矛盾的焦点还是在于双方对于赔款数额的要求不能达成一致。调解员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应该各退一步,以和为贵,争取能够协商出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赔偿数额。可无论调解员如何劝说,双方始终不能达成一致。于是调解员对纠纷双方进行了分别调解。因为双方坚持不愿退让,当天的调解没有取得成功。不过,在调解员的劝说下,双方的态度都已经有所改善,相信经过后期的继续调解,还是能够达成一致,重归于好。调解员浦建才表示“这起纠纷的矛盾焦点,在于因为事故发生现场没有除双方当事人外的任何目击证人,也没有道路监控,因双方当事人在事发后都没有报警,所以已经无法认定事故责任方。所以,现在我们暂时无法确认周某能否被鉴定为工伤、享受工伤应有的补贴。虽然今天的调解没能取得成功,不过之后我们调处中心还会继续对这起纠纷进行调解,直至调解成功。在这里我们也要提醒市民注意,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第一时间报警,由警方确定事故的责任划分情况,以免日后发生纠纷。员工发生事故,企业应该从人性化的角度考虑,确实需要适当给一些补贴;而员工也应考虑到企业的情况,不要提出过分的要求。只有互相考虑,将心比心,双方的关系才能更加和谐。” 来源:如皋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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