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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光绪年间毁誉参半的角斜场大使刘学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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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12 20:39 来自AppWap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清光绪年间毁誉参半的角斜场大使刘学镠

南沙明远堂后学~栟茶沈小洪2019.12.12整理

据清光绪重修《两淮盐法志》(1889~1892),光绪十七年(1891)十一月,两江总督兼理两淮盐政刘坤一按有关法律条文,依据其煎盐的数量及质量对盐官予以奖惩。根据两淮盐运使江人镜对其所辖通、泰、海三分司的二十三场上一年(1890)的煎盐产量的核查,并将结果上报,其中称“所有缺产一分以上之丰利场经营正任(区别于候补、试用官员)大使陈家惠,缺产二分之上之丰利场接管代理大使假补知事高崧……均难辞其咎”,而对“溢产(产量超过额定要求)二分(20%)以上之角斜场经管正任大使刘学镠、溢产二分之栟茶场经管正任大使赵庆濂”等造报至吏部、户部、都察院,予以记功。按规定,溢产二分以上者,记录二次(清朝的议叙制度,分为记录、加级两种。最低奖赏叫记录一次,依次记录三次或者三次以上者,合为加一级)。其揭(康熙字典解释为揭帖、启事)内开报(开报),角斜场经管正任大使刘学镠等系属一年一官(疑为任职满一年以上),溢额应予议叙(清制对考绩优异的官员,交部核议,奏请给予加级、记录等奖励),其余……应毋庸议(不用讨论)。可见只有刘学镠得到了议叙,其他产量超额的盐官都没有得到此荣誉。网上部分资料写作“刘学馀”或“刘学缪”,不正确,这是智能文字识别系统出现的小误差。

据《清光绪朝实录》(1875~1908),光绪二十七年(1901)六月,以贪婪无厌,革(罢免)两淮角斜场大使刘学镠等职。

据《南通县图志》(1925),刘学镠,光绪十五年(1889)……光绪二十四年(1902)……光绪十八年(1892)任吕四场大使,次年为黄瑛。(大部分内容需要购买阅读)

据《南通盐业志》(1990~2007),光绪十四年(1888)开始,刘学镠任角斜场大使。他是福建侯官人,监生。光绪十八年(1892)以后角斜场大使为高隽元、陈皓等人,光绪二十三年(1897)是刘家镠(疑为刘学镠),光绪二十七年(1901)以后为朱文榘、许凤文等人。

可见刘学镠在角斜前后加起来八九年时间,中间五年除去了吕四一年左右外,其余时间不知情况。

根据过去网络资料(现在查不到了),刘学镠,字铁侯,生年不详,国学生,考充功臣馆誊录(抄写整理),任两淮角斜场大使,后罢归,家益贫,藏书尽失,1925年死,此外有关其父亲的内容较多,是一位藏书家。

更多资料需要查阅民国《闽侯县志》(1933)。

综上可见,刘学镠能力比较强,但不知为何贪污被免职,罪名是贪污而不是虚报,这说明其政绩是客观存在的,真可谓毁誉参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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