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滨论坛

点击扫描二维码

查看: 197015|回复: 48

张局长,请您规范下属文明执法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12-11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楼主居住的港闸区唐闸街道新园村二组4号的房屋有人在开挖河道和打桩,因为地方政府和施工方没有提供合法手续,属于违法建设,污染、噪音已经严重影响到楼主及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楼主多次拨打110报警后,唐闸派出所的法制副所长汤进逢带民警出警,在违法施工现场楼主告知汤警官该河道施工没有任何手续,且严重影响村民的生活出行,要求其立即停止侵害,等手续办全后再文明施工。但是汤警官在现场不但不制止违法施工,而是盛气凌人地指使手下将楼主强行控制,并命令警号063024警察将楼主强行反铐并带到唐闸派出所传唤了10个多小时。
请问张局长:人民警察的职责是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打击违法犯罪。你的下属不但不制止违法施工行为,反而助纣为虐,将报警要求制止违法施工的楼主强制传唤,公理何在?依法治国的宗旨何在?不忘初心的理念何在?
如果你的下属如此的滥用公权力,无所顾忌的打压村民、贱踏国家法律,还能担当人民的保护神吗?

南通0
截屏_20191206_152432.jpg
截屏_20191208_123652.jpg
微信图片_20191208144940.jpg
微信图片_20191208145026.jpg
微信图片_20191208145342.jpg
微信图片_20191208154642.jpg
微信图片_20191211111223.jpg

点评

河道整治挺好啊,难道你愿意生活在脏乱差的环境中?  发表于 2019-12-11 14:59
污水整治最终还是居民获益的,多理解。  发表于 2019-12-11 14:48
河道整治是项惠民工程,希望楼主多多支持理解…  发表于 2019-12-11 14:32
河道整治需要多一些理解和支持,环境是大家的  发表于 2019-12-11 14:28
河道整治是民生工程,疏浚河道建设海绵城市。周边河道施工、地铁施工对生产生活都有影响,建议附近居民早点搬迁。  发表于 2019-12-11 14:17
这条河之前一直都污染严重,现在政府出钱整治了,为了共同的家园环境,还要多理解与支持  发表于 2019-12-11 14:06
发表于 2019-12-11 11:40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9-12-11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张局长,请您规范下属文明执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9-12-11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给新任张局长的一封求助信
张局长:
我是港闸区唐闸街道新园村二组4号村民胡燕。
2019年12月6日上午,我家唐闸街道新园村二组4号房屋附近有施工人员开挖河道和打桩,现场尘土飞扬、噪音严重,这不仅污染村民居住环境、影响村民正常生活,更严重的是,施工方无法提供合法手续,显然属于违法建设。经本人多次拨打12345投诉、110报警后,唐闸派出所副所长汤进逢(警号063307)等人出警,本人如实举报并要求警方立即制止违法,待施工合法手续补办齐全后再依法施工。但汤副所长不但不制止违法行为,反而以权压法,盛气凌人指使下属063024警察将本人强行反铐带到唐闸派出所非法传唤10个多小时。
张局长:开挖新河道需要很多部门的审批手续,诸如立项批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而汤副所长仅凭施工人员提供的手机信息而不是规范性文件,就认定对方手续合法齐全,反而认定本人扰乱单位秩序,强制反铐本人并口头传唤,其行为涉嫌徇私舞弊、涉嫌充当违法施工方的保护伞。
张局长:人民警察的职责是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打击违法犯罪。你的下属不但不制止违法行为,反而助纣为虐,将依法报警的公民要强制传唤,公理何在?依法治国的宗旨何在?不忘初心的理念何在?
张局长:你的下属如此滥用公权力,无所顾忌打压村民、贱踏国家法律,不仅给本人和亲属身心造成严重伤害,也是本人一生都未受到的奇耻大辱!更是法治中国的奇耻大辱!依法治国情何以堪?
请张局长在百忙之中过问此事,对汤进逢副所长的违法行为予以严肃处理,绝不可姑息养奸,以确保公安队伍的纯洁性,廉政性,期待张局长为民做主,维护法律尊严、维护老百姓合法权益!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9-12-11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我是港闸区唐闸街道新园村二组4号村民胡燕。
2019年12月6日上午,我家唐闸街道新园村二组4号房屋附近有施工人员开挖河道和打桩,现场尘土飞扬、噪音严重,这不仅污染村民居住环境、影响村民正常生活,更严重的是,施工方无法提供合法手续,显然属于违法建设。经本人多次拨打12345投诉、110报警后,唐闸派出所副所长汤进逢(警号063307)等人出警,本人如实举报并要求警方立即制止违法,待施工合法手续补办齐全后再依法施工。但汤副所长不但不制止违法行为,反而以权压法,盛气凌人指使下属063024警察将本人强行反铐带到唐闸派出所非法传唤10个多小时。
张局长:开挖新河道需要很多部门的审批手续,诸如立项批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而汤副所长仅凭施工人员提供的手机信息而不是规范性文件,就认定对方手续合法齐全,反而认定本人扰乱单位秩序,强制反铐本人并口头传唤,其行为涉嫌徇私舞弊、涉嫌充当违法施工方的保护伞。
张局长:人民警察的职责是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打击违法犯罪。你的下属不但不制止违法行为,反而助纣为虐,将依法报警的公民要强制传唤,公理何在?依法治国的宗旨何在?不忘初心的理念何在?
张局长:你的下属如此滥用公权力,无所顾忌打压村民、贱踏国家法律,不仅给本人和亲属身心造成严重伤害,也是本人一生都未受到的奇耻大辱!更是法治中国的奇耻大辱!依法治国情何以堪?
请张局长在百忙之中过问此事,对汤进逢副所长的违法行为予以严肃处理,绝不可姑息养奸,以确保公安队伍的纯洁性,廉政性,期待张局长为民做主,维护法律尊严、维护老百姓合法权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9-12-11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希望张局长主持公道!严厉规范下属文明执法!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12-11 11:51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陕西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12-11 12:1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一口一个违法,要拿出依据,网络也不是法外之地,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你觉得行政程序违法你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在这发帖谁知道你说的真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12-11 12:3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江海法儒 发表于 2019-12-11 12:19
一口一个违法,要拿出依据,网络也不是法外之地,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你觉得行政程序违法你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在这发帖谁知道你说的真假。

楼主采用媒体曝光也是维权手段之一,不是只有行政复议或诉讼这一条路的,至于是否虚假,他自然要对所发布的信息承担后果。不知你这“法儒”是否律师,是想代理这个案子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12-11 12:3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江海弄潮 发表于 2019-12-11 12:32
楼主采用媒体曝光也是维权手段之一,不是只有行政复议或诉讼这一条路的,至于是否虚假,他自然要对所发布的信息承担后果。不知你这“法儒”是否律师,是想代理这个案子嘛?

那你看看评论呗,这是一种引导,这种帖子看多了,言论都是偏向自己的,最关键的是没有拍出文件,依据,仅有陈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12-11 12:52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12-11 12:55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12-11 13:52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12-11 15:3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这个帖子活不过今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12-11 15:52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9-12-11 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违法开挖的河道已经严重影响了村民的居住生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12-11 18:2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这个可以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12-12 03:47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陕西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12-12 07:25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12-12 07:50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12-12 08:00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陕西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12-12 08:18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12-12 08:57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陕西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12-12 09:02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陕西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无图版|站务联系 | 商务合作 | 平台公约

信息产业部备案:苏ICP备05014191号-1 经营性ICP许可证:苏B2-20110445 苏公网安备 32060202000307号 © 2001-2019 0513.org All Right Reserved.

投诉争议 技术支持:第一互联 GMT+8, 2025-12-25 14:42 , Processed in 0.229327 second(s), 22 queries , MemCache On. 站点统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