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记者从南通市医疗保障局得知,《南通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已经正式发布。《实施方案》明确全市从2020年1月1日起实行基本政策、待遇标准、基金管理、经办管理、定点管理、信息系统“六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制度,真正让广大参保人员享受到同城政策、同城待遇。
据了解,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医疗保险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市级统筹,就是以市为统筹单位,参保人员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统一政策、待遇及经办管理服务,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统一筹集、使用和管理。
《实施方案》明确了六项重点任务。其中,全市范围内执行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缴费基数、缴费比例、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入办法和标准以及退休人员职工医保待遇政策等。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确保待遇标准统一。各县(市)、区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从2020年1月1日起全市统一为1200元。2020年度居民医保筹资低于此标准的县(市)、区,其人均差额乘以参保居民总数的总差额,按每年20%的比例分5年(2020~2024年)逐年补缴至市级居民医保基金账户。
同时,从2020年1月1日起,各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统收统支和市级财政专户管理。全市执行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缴费申报、保费征缴、待遇支付、费用结算、档案和财务管理等业务经办工作流程和服务规范。全市范围内定点医药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分级经办,并统一协议管理办法和标准。大力推进“智慧医保”项目,按照国家和省统一的建设规范和标准,2020年12月31日前构建市级集中的基本医疗保险业务信息系统,为统一规范基本政策以及经办管理、定点管理等提供有力的支撑。
市医保局副局长顾忠贤说,提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保障全市人民群众平等享有更高质量的基本医疗服务,真正让广大参保人员享受到同城政策、同城待遇。近期还将出台南通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基金管理办法,调整统一全市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在确保参保人员待遇水平总体不降低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医保政策,让老百姓真正感受到市级统筹带来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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