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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港港] 如皋男子持摩托驾证,在通州租了一辆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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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29 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一名持有摩托车驾驶证的男子竟驾驶小轿车上路行驶,结果在行驶途中,撞倒一名行人,致其受伤。昨天,据海门城区交警中队办案民警介绍,涉嫌准驾车型不符,造成交通事故的陈某被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记12分的处罚。


据介绍,13日17时49分左右,海门城区交警中队接110指令:南京路嘉陵江路口,轿车和电动车相撞,人受伤,车能行。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发现电动车驾驶员已被120送往医院救治。就在民警对小轿车驾驶员陈某进行检查时发现,其持有的驾驶证为“E”证,只能驾驶摩托车,而不能驾驶小型汽车。

经查,如皋男子陈某现年33岁。11月13日11点左右,陈某在南通市通州区某租车点使用“永安行”APP通过其弟弟的账号租用了一辆新能源小型轿车,从通州区金沙街道行驶至海门市中南碧桂园工地上班,后在17时左右沿南京路南侧辅道由东向西行驶至嘉陵江路口右转弯时,与一辆由西向东的电动车发生碰撞。事发后,陈某立即下车查看并把对方扶到其车上,陈某心想自己没有汽车驾驶证,想和对方车主私了,但未协商成功。据陈某交代,这次已是其第3次使用其弟弟账号租用车辆驾驶。
来源:江海晚报


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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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29 18:41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陕西
就是无证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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